为妥善安排好“5.12”汶川地震灾区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问题,10月13日,四川省财政厅专项调度资金10亿元,用于地震灾区“三孤”(孤儿、孤老、孤残)人员、生活困难的遇难(含失踪)者、重伤残者家庭人员、异地安置人员以及因灾住房倒塌或严重损坏且生活困难的受灾群众后续生活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