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准确把握防汛抗旱工作新要求
科学发展观是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对党的三代中央领导集体关于发展的重要思想的继承和发展,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指导方针,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坚持和贯彻的重大战略思想。做好防汛抗旱工作必须进一步深化对科学发展观的认识,全面、系统、准确地理解和掌握科学发展观的科学内涵、精神实质和根本要求,始终把科学发展观作为防汛抗旱工作的根本指导方针,坚定不移地践行可持续发展治水思路,突出解决好涉及民生的水利问题,着力推进防汛抗旱"两个转变",确保防洪安全和供水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虽然近年来防汛抗旱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我们战胜了频繁发生的洪涝、台风、干旱等自然灾害,将水旱灾害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但是必须清醒地认识到,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相比,与人民群众过上更加美好生活的期待相比,与保障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要求相比,防汛抗旱的任务还十分艰巨,防汛抗旱的能力还有较大差距,防汛抗旱的水平还亟待进一步提高。我们必须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夯实防灾减灾基础,完善体制机制,加强能力建设,强化应急管理,全面提升防汛抗旱工作水平。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防汛抗旱工作的新要求是:按照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践行可持续发展治水思路,大力推进防汛抗旱"两个转变",加快构建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相适应的防汛抗旱减灾体系,积极探索应对水旱灾害的重大举措,切实强化防汛抗旱应急管理,不断提高防御洪涝干旱灾害能力,为确保人民生命安全、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维系良好生态提供有力保障。
第一,必须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理念。以人为本是科学发展观的核心理念。防汛抗旱工作与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生产生活息息相关,是关系民生的重要工作。在防汛抗旱工作中,我们要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将以人为本理念贯穿于防汛抗旱救灾工作全过程。在预案制订中,要从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出发,针对不同洪水和干旱情况,制订和落实各种工程和非工程措施,确保把灾害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在防洪调度中,要以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作为调度工作的最高原则,防洪抢险时坚持先保生命、后救财产,及时发布预警预报信息,提前转移危险地区群众,及时解救被洪水围困人员,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在抗洪救灾中,要妥善做好受灾群众安置、生活保障、卫生防疫和物资供应工作,确保受灾群众的基本需要。在抗旱救灾中,要把保障城乡居民的饮水安全放在首位,把保障生活用水安全放在最为突出的位置。
第二,必须始终坚持人水和谐目标。促进人与自然和谐、人与水和谐是科学发展观的基本要求。落实到水旱灾害防御工作中,要求我们既要考虑防御水旱灾害,又要考虑尽可能消除或减少对大自然产生的负面作用;既要考虑洪水和干旱对经济社会的影响,又要考虑经济社会发展对水与生态环境的影响;既要确定合理的防洪标准,科学安排洪水出路,又要合理利用雨洪资源,着力解决好水资源短缺问题;既要保障生活、生产用水需求,又要满足生态用水需要。
第三,必须始终坚持依法科学防控。依法防控,就是要加快防汛抗旱立法步伐,进一步完善防汛抗旱法律法规体系,在防汛抗旱救灾工作中依据法律法规,规范防控程序,约束防控行为,将防汛抗旱救灾工作全面纳入法治轨道。科学防控,就是要尊重客观规律,综合应用多种手段,科学调度防汛抗旱工程,重视和发挥非工程措施的作用,以最小的代价换取最大的减灾效益。
第四,必须始终坚持统筹兼顾方针。要从全局和长远利益出发,兼顾上下游、左右岸,提高我国防御水旱灾害的综合能力。既要统筹区域和流域,又要兼顾城市和农村;既要统筹大江大河与中小河流,又要兼顾东部、中部和西部;既要考虑江河湖泊平原区的防汛保安,又要有效防御山丘区山洪、滑坡、泥石流灾害;既要保证缺水地区供水需求,又要对水源调出地区给予合理补偿。
第五,必须始终坚持推进改革创新。要把防御突发水旱灾害与建立防汛抗旱长效机制紧密结合起来,进一步加大防汛抗旱关键环节的改革攻坚力度,通过深化改革和体制机制创新,加快构建充满活力、富有效率、有利于防汛抗旱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以改革创新的新突破赢得防汛抗旱事业的新发展。要按照"自主创新、重点跨越、支撑发展、引领未来"的原则,在大力开展防汛抗旱现代化、数字化、信息化建设的同时,对事关防汛抗旱长远发展的重大科技问题进行联合攻关,力求重点突破,全面提升防汛抗旱科技创新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