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法律援助工作取得显著成绩,去年全省共有4万多名打不起官司的困难群众维权诉讼得到及时有效的法律援助。梁保华、罗志军等省领导近日相继作出批示,对省法律援助基金会所做的工作给予充分肯定。
省委书记梁保华批示:“省法律援助基金会成立以来,认真践行基金会的宗旨,做了很多富有成效的工作。希望基金会在现有工作基础上进一步加大法律援助宣传力度,引导公众积极支持、参与法律援助事业,完善基金募集和管理制度,为维护困难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构建和谐社会作出积极的贡献。”省长罗志军批示:“省法律援助基金会成立以来做了大量工作,取得良好效果。望再接再厉,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新的贡献。”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赵克志,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林祥国,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副书记李全林,副省长李小敏也分别作出批示,对该基金会的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
据该基金会负责人介绍,2008年,全省各级法律援助机构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39561起,援助困难群众40315人,提供法律咨询245984人次。其中,基金会直接资助办理的重大案件20余起,受援群众达1428人,得到广大群众的好评。与此同时,基金会还举办了“真情与正义”大型专题文艺晚会,以典型案例为素材,生动形象地宣传法律援助制度;联合省司法厅、省教育厅、团省委组织全省35所高校法学院(系)3300余名大学生志愿者,利用节假日进社区、进乡村、进工地,开展法律援助宣传和服务等实践活动,有力地推进了全省法律援助事业的健康发展。 (苏 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