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4月30日,中国民用航空局运输司以管理文件形式颁布了《残疾人航空运输办法(试行)》。该办法是我国残疾人航空运输方面的第一个规范性文件,对保护残疾人在航空运输过程中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2008年7月,为满足北京奥运会、残奥会残疾人航空运输需求,民航局联合北京奥组委和中残联共同发布了《北京奥运会(残奥会)残疾人航空运输政策》,对保障奥运会、残奥会的成功举办起到了积极作用,得到了社会各界的普遍好评。为促进民航科学发展,方便残疾人乘机,民航局运输司对《北京奥运会(残奥会)残疾人航空运输政策》的实施情况进行了跟踪调研,在行业内外广泛征求意见,形成了《残疾人航空运输办法(试行)》,从而将好的做法得以常态化。
该办法共九章,涵盖定座、购票、乘机、空中服务等运输流程,在轮椅使用、座位安排、助残设备存放、服务犬运输、信息告知等方面较之以前有了很大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