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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出台八项措施全面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9年12月02日   来源:天津日报

    天津市出台八项措施全面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根据计划,到2011年,天津市登记注册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将达到1100家,其中合作社联盟10家,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25万户,带动农户25万户,占农村总户数的50%。

    八项措施主要为,“十一五”期间,市政府每年安排1000万元建立专项资金,此后,再根据财力状况逐年相应增加,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信息、培训、农产品质量标准与认证、农业生产基础设施建设、市场营销和技术推广等服务。研究建立农民专业合作社信贷担保资金,解决农民专业合作社生产、经营所需的资金短缺问题。对农民专业合作社自产自销农产品实行免税,对其兴办农产品加工企业实行税收优惠。在征收征用农民家庭承包的土地过程中,区县人民政府要预留部分土地用于兴办农民专业合作社。鼓励社会各类人才到农村共同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

    据了解,重点发展目标是建设冬枣、沙窝萝卜、玫瑰香葡萄、紫蟹、三辣、海珍品养殖营销、肉鸡产销、优质小麦产销、棉花产销、民俗旅游等十大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食用菌产销、肉鸡产销、无公害蔬菜配送、生猪产销、奶牛产销、肉牛产销、淡水鱼养殖营销(出口)、棉花产销、农机、花卉等十大农民专业合作社联盟。(记者 陈忠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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