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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将充分发挥旅游资源优势 做大做强旅游业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0年08月30日   来源:甘肃日报

中共甘肃省委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业的意见
(2010年7月14日)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业的意见》(国发〔2009〕41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甘肃经济社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0〕29号)和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充分发挥我省旅游资源优势,做大做强旅游业,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快发展旅游业的重要意义

    (一)加快发展旅游业具有得天独厚的条件。我省是中华民族和华夏文明的重要发祥地,是中国旅游标志铜奔马的故乡,丝路文化、黄河文化、长城文化、始祖文化、民俗文化底蕴深厚;我省地形地貌复杂多样,冰川雪峰、大漠戈壁、森林草原、峡谷溶洞、丹霞砂林交错分布,自然风光独特;我省是民族交汇融合区,生活习俗、节庆礼仪、宗教信仰各异,民族风情丰富多彩;我省是陕甘宁边区的重要组成部分,红军长征的主要途经地和会师地,红色旅游资源丰富;我省是连接欧亚大陆桥的战略通道和沟通西南西北的交通枢纽,建设国家重要旅游目的地和集散中心的区位优势明显;我省是国家重要的老工业基地、新能源基地、高原特色农业基地和航空航天基地,发展旅游新业态空间广阔。

    (二)加快发展旅游业面临难得的历史机遇。我国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发展和人民群众生活水平日益提高,尤其是消费结构不断升级,为我省旅游业发展提供了广阔的市场空间;进一步扩大对内对外开放,“把旅游业培育成国民经济的战略性支柱产业和人民群众更加满意的现代服务业”的发展目标,尤其是“中华民族重要文化资源宝库”的战略定位,为我省旅游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政策支持;我省旅游业持续快速发展,规模不断扩大,体系日趋完善,功能显著增强,尤其在现代服务业中的地位日益突出,为实现跨越式发展提供了坚实的产业支撑;各级党委、政府认识的深化,思路的拓展,尤其是发展理念的创新,工作措施的强化,为我省旅游业发展奠定了良好的思想和工作基础。

    (三)加快发展旅游业具有重大战略意义。加快我省旅游业发展是顺应经济社会发展趋势,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个性化需求,推动消费升级,实现宏观经济保增长、扩内需的客观需要;是发挥旅游业资源消耗低、带动系数大、就业机会多、综合效益好的产业特质,加快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的必然要求;是抢抓发展机遇、发挥比较优势、壮大特色产业,培育新经济增长极的现实选择;是扩大就业、增加收入、提高群众生活水平,推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建设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示范区的重要举措。各级党委、政府要进一步增强机遇意识和发展意识,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用更新的思路、更大的力度、更实的举措,推动旅游业加快发展。

    二、总体要求

    (四)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解放思想,转变观念,深化改革,开拓创新,在思想认识、体制机制、基础设施建设和投融资政策上要有新突破,立足于加快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立足于建设文化旅游大省和生态文明省,立足于以人为本、增收富民和构建和谐社会,把加快发展旅游业提升到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战略高度,树立“精品丝路、多彩甘肃”旅游新形象,科学制定发展规划,加快推进项目开发和景区景点建设,培育壮大市场主体,加强宣传促销,提升整体形象,提升产业素质,提升服务质量,实现旅游资源大省向旅游产业大省的跨越,把旅游业培育成为现代服务业的龙头产业和国民经济的战略性支柱产业,努力建设中国西部旅游胜地和旅游目的地。

    (五)基本原则

    ——坚持政府主导与市场引导相结合。充分发挥政府宏观指导、市场监管、政策激励的主导作用,更加注重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进一步破除体制机制障碍,形成政府调控、行业自律、企业主体、社会参与的发展格局。

    ——坚持重点突破与区域协调相结合。全面贯彻“中心带动、两翼齐飞、组团发展、整体推进”区域发展战略,优化旅游业发展空间布局,突出旅游精品线路和重点区域开发建设,带动全省旅游业协调发展。

    ——坚持产业升级与产业融合相结合。推动观光游向休闲度假游转变,不断开拓旅游产品新领域,创建旅游产业新业态,培育旅游消费新热点,大力推进旅游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发挥旅游综合功能,推动旅游产业转型升级。

    ——坚持国内市场与国际市场相结合。充分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大力发展国内旅游,积极发展入境旅游,有序发展出境旅游,培育大市场,形成大产业,推动大发展。

    ——坚持加快发展与可持续发展相结合。统筹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提倡绿色消费、低碳旅游,推进节能环保和资源永续利用,走内涵式发展道路,实现速度、结构、质量、效益相统一,不断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

    (六)发展目标

    ——“十二五”期间,全省旅游经济总量在“十一五”末的基础上实现快速增长,增长速度高于全国平均水平,旅游人数年均增长18%,旅游总收入年均增长20%。到2015年,旅游总收入达到GDP总量的8%,成为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旅游就业容量进一步增加,每年新增就业2万人以上。

    ——到2020年,旅游产业体系更加健全,功能更加完善,产业素质和市场竞争力明显提高,市场秩序和发展环境进一步优化,产业规模、质量、效益大幅提升,可持续发展能力明显增强,建成文化旅游大省。

    三、主要任务

    (七)优化旅游产品体系,实施品牌带动战略。按照国家旅游精品线路布局和我省区域发展战略,充分发挥我省资源优势,加强区域合作,优化旅游产品体系。打造“321”精品旅游线路,做大做强丝绸之路旅游线、华夏文明黄河旅游线、大香格里拉旅游线等3条国家精品线路,积极培育甘南-陇南-定西-白银-庆阳红色旅游、天水-陇南古三国历史遗迹旅游2条成长型旅游线路,全力建设兰州、天水、平凉休闲度假旅游圈。培育一批布局合理、功能完善的旅游知名城市、旅游强县、特色旅游名镇、A级旅游景区和旅游示范区。把兰州建成西北重要的区域旅游集散中心,把天(水)平(凉)、酒(泉)嘉(峪关)建成东西两翼连接周边省区的区域旅游集散中心。进一步提升敦煌莫高窟、鸣沙山月牙泉、嘉峪关长城、夏河拉卜楞寺、天水麦积山、平凉崆峒山、黄河三峡等景区的知名度,扩大国际影响力;全力推出敦煌雅丹地貌、张掖彩色丘陵、祁连雪山草原、秦安大地湾遗址、临夏古生物化石等一批具有世界吸引力的新兴旅游产品。把宕昌县哈达铺镇、榆中县青城镇、永登县连城镇、古浪县大靖镇、秦安县陇城镇、临潭县新城镇等中国历史文化名镇建成新型旅游小城镇。建设旅游商品研发基地,建立健全旅游商品设计、生产和供销体系,开发旅游纪念品、土特产品和大众旅游商品。研究开发具有地域特色的陇菜体系,提高餐饮在旅游消费中的比重。

    (八)大力推进项目开发,实施项目支撑战略。围绕扩大规模、强化功能、丰富内涵、提升品质、完善服务、优化环境,选择比较优势明显,对周边资源具有整合功能,对旅游线路具有支撑作用,对区域旅游具有带动效应的重点项目,充分运用市场机制,吸引有实力的省内外大企业、大集团加快开发建设,着力打造能够提升全省旅游品牌效应、年接待游客过百万人次的核心景区,形成大容量,构建大循环。与此同时,积极推进南梁陕甘边区苏维埃政府旧址、会宁红军长征会师旧址、腊子口战役遗址、哈达铺红军长征纪念馆、榜罗镇革命遗址西路军纪念馆等红色旅游基地建设。加快发展兰州创意文化产业园、庆阳周祖农耕和民俗文化产业园、临夏民族文化产业园和丝路文化产业带。开发建设湿地保护、防沙治沙、高原草原等生态旅游示范区。突出加强旅游配套服务设施建设,重点解决接待能力不足、服务质量不高等问题,全面提升旅游综合接待能力。加快建设星级旅游饭店和旅游度假村,引进品牌连锁饭店。2015年兰州市五星级饭店要达到10家左右,省内其他中国优秀旅游城市都应有五星级饭店。发展壮大旅游汽车公司,2011年高档旅游汽车达到1000辆左右。加快旅游厕所建设,2011年完成1000座以上旅游厕所改扩建任务,主要旅游景区、旅游餐饮场所、旅游线路沿线的厕所达到国家星级标准,各类经营场所的公用厕所对游客开放。

    (九)强化旅游宣传促销,实施市场开发战略。以提升甘肃整体旅游形象为目标,加强旅游宣传品制作,改善宣传促销基础条件,整合资源和资金,集中捆绑开展国内外宣传促销,利用上星卫视、《读者》杂志等强势媒体,突出强化“精品丝路、多彩甘肃”的整体旅游形象,实现宣传的聚合效应、整体效应和放大效应。举办各类节会,开展主题宣传活动,突出文化特色、地域特色、民族特色和景区景点特色,加强营销策划,提炼形象鲜明的主题口号,设计特色突出的宣传标志,丰富活动内容,积极参展促销,增强宣传营销的针对性和时效性。开展主要客源地推介活动,通过设立联络处、走出去参展促销、请进来考察踩线等方式,重点开发环渤海、长三角、珠三角地区和周边市场,努力开发台港澳、日韩等近程市场,积极开发欧美、东南亚等重要市场,培育开发俄罗斯、南亚、中亚等新兴市场,扩大市场占有率。开展旅游网络营销活动,成立省旅游信息中心,市(州)和重点旅游县(市、区)及4A级以上旅游景区设立旅游网站,建立旅游网络信息发布、宣传推介、咨询服务系统,开辟旅游宣传新途径,培育旅游消费新群体。加强区域合作,进一步强化与主要客源国(地区)和全国旅游机构的旅游协作,实现资源共享、客源共享、市场共享,形成宣传推介和市场开发的叠加优势。

    (十)加强交通设施建设,实施旅游畅通战略。把改善交通条件作为发展旅游业的基础工作和首要任务,加快推进国家高速公路通达重点景区建设步伐。建设兰州-临夏-甘南-九寨沟-陇南-天水旅游交通环线,建设敦煌-格尔木高等级公路,打通连接景区的快速通道,对途经4A级以上景区的高速公路设置出入口。开通兰州与国内重要城市之间的直达列车,旅游旺季增开主要旅游城市之间的旅游专列。增加兰州、敦煌、嘉峪关至全国主要城市的航线、航班密度,尽快开通兰州和敦煌国际口岸,开辟兰州至港台、日韩等地区和国际航线。加快兰州、敦煌、嘉峪关、天水和庆阳机场改扩建,新建夏河、陇南、张掖、金昌机场。建设具有鲜明视觉效果和有效引导作用的旅游交通标志系统,2011年完成高速公路沿线和重点景区旅游标志标牌建设。完善重要交通枢纽和二级公路沿线服务区、加油站的旅游咨询、商店、餐饮等配套服务体系。

    (十一)发展文化体育旅游,实施产业融合战略。把加快发展旅游业与建设文化大省紧密结合起来,把提升文化内涵贯穿到食住行游购娱和旅游业发展全过程。旅游开发建设要依法加强自然文化遗产保护,旅游商品开发要提高文化创意水平,旅游饭店和餐饮要突出主题文化特色,旅游经营服务要体现人文特质,提升旅游活动的文化品位。各级各类文艺院团要充分发挥文艺创作和演艺人才优势,量身打造形式多样、特色鲜明、雅俗共赏、游客喜闻乐见的演艺节目,增强针对性、趣味性和游客参与度,集聚人气,拉动消费。4A级以上旅游景区所在城市要建设中心演艺场所,编排精品剧目,提供常态演出。重要的旅游饭店、休闲娱乐场所要开展灵活多样的演艺活动。积极培育敦煌沙滩排球、嘉峪关铁人三项、永靖龙舟赛、冶力关万人拔河、贵清山攀岩及丝绸之路汽车拉力赛等赛事品牌,大力发展体育旅游。大力推进旅游与工业、农业、林业、水利、商贸、地质、环保等相关产业和行业的融合发展,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发展生态旅游、工业旅游、商务旅游、自驾旅游、探险旅游、保健旅游等旅游新业态。重点开发河西新能源基地、酒泉卫星发射中心、玉门油田、戈壁钢城、中国镍都、循环经济区等工业观光旅游和育种制种基地、葡萄庄园、花卉基地等农业观光旅游。加快发展白龙江、小陇山、子午岭森林旅游和甘南草原、祁连山、黑河流域湿地、戈壁绿洲等生态旅游。

    (十二)积极发展乡村旅游,实施旅游富民战略。鼓励引导农户利用乡村自然风光、乡土民俗风情、民间文化艺术、传统劳作方式,发展农业观光、休闲度假、民俗体验等乡村旅游业态,以景区、林区、郊区四周为重点,把乡村旅游作为省内旅游重要目的地,积极创建“一乡一景”,“一村一品”,“一家一特”的乡村旅游品牌,形成“吃在农家、住在农家、娱在农家”的乡村旅游模式,以适应日益扩大的短途、小长假、郊游需求。“十二五”期间,扶持发展500个专业旅游村和l万户农家乐。制定农家乐经营服务规范,加强对农家乐、农家旅馆的管理和指导,改善基础条件,提高乡村旅游的接待能力和服务水平。完善“家电下乡”政策,支持从事农家乐等乡村旅游的农民批量购买家电产品和汽车摩托车。实施“旅游创业援助计划”和“旅游扶贫行动”,落实小额担保贷款扶持政策,鼓励在边远、贫困地区从事旅游开发,以创业带就业,以发展促脱贫。在“两州两市”(甘南州、临夏州、定西市、陇南市)和革命老区开展旅游扶贫试点。实施“妇女旅游就业援助计划”和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援助计划,对贫困地区农村妇女提供培训和小额贷款援助,对大中专毕业生提供创业扶持和就业辅导援助,促进更多妇女和大中专毕业生在旅游领域就业。

    (十三)规范旅游行业管理,实施素质提升战略。以游客满意度为基准,标准化管理为手段,信息化服务为途径,低碳环保为目标,提升服务质量和产业素质。加快旅游标准化建设,制定景区、旅行社、饭店、餐饮、购物以及农家乐的统一服务标准,实行旅游餐馆、旅游商店、旅游演艺场所挂牌制管理。建立旅游服务质量评价体系,加强旅游行业自律和旅游诚信建设。健全旅游安全体系,落实各级政府、相关部门对旅游安全的监管责任和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建立健全旅游监管体系、旅游安全保障机制,完善旅游安全提示预警制度,落实安全教育、预防检查、事故报告、应急处置、紧急救援、善后处理及保险赔付、责任追究等制度。加大旅游质监执法和市场监管力度,省、市(州)和重点县(市、区)要健全旅游质监执法机构,加强执法职能,公安、交通、卫生、工商、质监、安监、物价等部门要依法加强对旅游市场的监管,维护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发展循环经济,实施旅游节能节水减排工程,创建绿色环保企业。五年内将星级饭店、A级景区用水用电量降低20%。建成旅游景区污水、垃圾收集处理系统,实现污染物达标排放,提高景区环境质量。

    (十四)加快人力资源开发,实施人才强旅战略。教育部门和人力资源部门要把旅游人才培养、职业培训和人才引进列入全省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大力发展旅游职业教育,组建培训机构,建立培训基地,强化岗前和岗位培训,五年内完成旅游企业中高层管理人员和导游人员的分级分类培训。加强高等教育学科建设,增设旅游相关专业,加快策划、规划、经营、管理等方面的专业人才培养。有计划地选派各类业务骨干到旅游发达地区和国家学习深造,积极引进高层次经营管理和专业领军人才,逐步形成岗位培训、职业教育、学历教育和送出去、引进来相结合的旅游人才队伍建设新格局。建立和完善旅游职业资格和职称评定制度,健全职业技能鉴定体系,培育职业经理人市场。严格执行导游等级制度,实行导游员薪酬与职业资格挂钩制度。全面开展岗位练兵,举办职业技能大赛,提高从业人员专业素质和服务技能。

    四、保障措施

    (十五)加强组织领导,凝聚发展合力。省委、省政府成立旅游产业发展领导小组,研究制定全省旅游业发展战略与改革措施,指导编制旅游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协调解决旅游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各级党委、政府要把旅游业发展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明确职责和分工,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全力抓、相关部门具体抓的工作机制。旅游主管部门要切实承担起规划布局、宣传促销、市场监管、队伍建设等行业发展职责。发展改革部门要加强旅游业规划编制、实施和项目建设的综合协调工作,财政部门要逐年增加旅游发展资金和宣传推广资金,交通部门要将旅游景区连接道路列入交通建设规划优先安排,支持组建高档旅游客运公司,宣传部门要将旅游宣传作为重要内容,切实加大对内对外宣传力度,文化部门要积极支持旅游文艺创作和演出,丰富旅游文化内涵。其他相关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能和任务分工,各负其责,紧密配合,形成合力。

    (十六)科学制定规划,加强统筹协调。把旅游业发展纳入全省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科学制定符合省情和产业自身发展规律的全省旅游业发展总体规划、市(州)旅游业发展规划以及景区(景点)建设规划构成的较为完善的规划体系,谋划一批大项目,高起点、高质量编制“十二五”和2020年旅游中长期规划,文化旅游、红色旅游、乡村旅游、生态旅游等专项规划,以及重点景区(景点)建设规划,并做好与国家、省、市(州)总体规划和各项专项规划的衔接,实现与国土、建设、交通、工信、农业、林业、水利、扶贫、人社、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保、统计、金融、税务、宗教、文物保护等各方面工作的有机结合。建立规范的旅游规划制定和评审程序,特别要对世界遗产地、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重要生态功能保护区等限制开发区域的规划和建设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确保质量和水平。强化旅游规划的权威性,坚持先规划、后建设,加强行业指导,加大监管力度,坚决杜绝有规不依的现象,防止盲目开发和低水平重复建设。

    (十七)加大政府投入,拓宽融资渠道。各级政府要加大对旅游业发展的投入。省级财政设立旅游发展专项资金,2011—2015年每年安排1亿元,以贷款贴息为主,主要支持旅游景区基础设施建设、旅游宣传推介和重点旅游商品研发。专项资金的使用要严格按程序审批,市州和有关部门提出申请,省旅游局和省财政厅审核,省旅游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审定。省旅游局和省财政厅要尽快研究制定旅游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市县两级要设立旅游发展专项资金,形成政府加大投入的扶持激励机制。搭建融资平台,积极开展银企对接,鼓励支持金融机构扩大对旅游企业和旅游项目的贷款规模,放宽旅游企业享受中小企业贷款优惠政策的条件,对有资源优势和市场潜力的经营困难旅游企业给予信贷支持,加大信用担保机构对旅游企业和旅游项目的担保力度。鼓励中小旅游企业和乡村旅游经营户以互助联保方式实现小额融资,支持旅游企业发行短期融资券、企业债券和中期票据,采取借壳、参股等方式在主板、中小企业板上市融资。鼓励引导民间资本、社会资本和外商资本特别是境内外战略投资者、上市公司,开发旅游资源,兴建旅游项目,参股旅游企业,推进投资主体多元化。

    (十八)创新体制机制,深化企业改革。加快旅游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旅游行业协会要尽快承担起应有的职能,逐步与主管部门脱钩。深化旅游景区管理体制改革,除文物保护单位外,按照所有权、管理权和经营权分离的原则,实行属地化管理,统一领导、统一规划、统一管理,跨行政区域的旅游景区由上一级政府明确管理主体。加强旅游景区门票管理,试行“一卡通”、“一票通”。创新利益分配机制,合理分配景区景点门票收入和演艺收入,引导旅行社、景区景点、演艺公司及旅游相关企业加强联合协作,充分调动旅游企业参与经营、推介、演出等旅游环节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实现利益共享、风险共担、互利共赢。大力培育市场主体,组建旅游投资集团公司,高起点、大手笔开发一批重大旅游项目。支持培育大型旅游企业,发挥骨干带动作用。积极稳妥地推进国有旅游企业改革,2011年完成省属国有旅游企业改革任务。放宽旅游市场准入,降低门槛,打破行业、地区壁垒,鼓励社会资本进入旅游产业,加强旅游招商引资工作,吸引更多省外境外特别是知名大企业参与我省旅游开发。采取项目特许权、运营权、旅游景区门票质押担保和收费权融资等方式参与旅游项目开发,不断提高民营经济在旅游产业中的比重。

    (十九)完善配套政策,优化发展环境。落实旅游饭店与一般工业企业同等的用水、用电、用气价格政策。允许旅行社为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公务活动提供交通、食宿、商务等服务。对企业性质的旅游景区(景点)经营收入,凡符合政策的,享受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旅游企业用于宣传促销的费用,依法纳入企业经营成本。污染物排放达标并已进入城市污水处理管网的旅游企业,缴纳污水处理费后免征排污费。旅游企业招用下岗失业人员,享受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优惠政策。对经行业主管部门认定的高档旅游汽车减半征收高速公路通行费,依法许可在旅游淡季运营长途客运班线。各级政府要将旅游用地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优先供地。因项目建设确需调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依法按程序及时调整。单项投资亿元以上的旅游项目,可分期缴纳土地出让金。允许旅游投资开发与城市土地整理、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和房地产开发相结合。积极支持利用荒地、荒山、荒滩、荒漠以及废弃矿山开发旅游项目。支持企事业单位利用存量房产、土地兴办旅游企业。充分利用农村土地流转政策,积极发展乡村旅游。

    (二十)强化目标责任,加强绩效考核。将旅游产业发展指标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指标体系,省政府与市州政府签订目标责任书,把完成情况作为考核的重要内容。加强对旅游企业的考核,对新获评世界遗产名录的旅游景区、国家5A级旅游景区、中国白金5星级饭店和获得全国“双百强”的旅行社、中国驰名商标以及中国名牌旅游商品生产经营企业,对年营业收入达到亿元以上独立经营的旅游企业(集团)和年自联入境旅游者人数达到3000人以上的旅行社,给予表彰奖励。对组织入境旅游包机、国内旅游专列和一次性组织游客超千人的旅行社,给予奖励和补助。建立健全退出机制,对游客投诉率高、经营管理不善、破坏资源环境的旅游企业和从业人员,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各市(州)、省旅游产业发展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按照本《意见》制定实施方案,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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