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0日,辽宁省长陈政高主持召开省政府常务会议,传达贯彻全国食品安全工作专题会议精神,进一步研究部署辽宁省食品安全工作。
陈政高在讲话中指出,确保食品安全,是涉及民生、经济发展、社会和谐稳定的重大问题,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生命安全和日常生活,是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环节。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专门召开会议进行工作部署。我们一定要认真贯彻好全国食品安全工作专题会议精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重大决策和部署上来,进一步深刻认识食品安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以对党和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采取更加扎实有力的措施,坚决把食品安全工作抓好抓实,让广大人民群众安全、放心。
陈政高要求,一是要进一步加强领导。省、市、县(区)主要领导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要对本地区食品安全承担全部责任。各业务部门也要按照各自分工承担起责任。二是要落实工作责任制,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对监管不力、执法不严和存在失职、渎职行为的要依法依纪处理。三是要加大投入力度,确保监管经费、技术、装备需求。同时要加强监管队伍建设,为做好食品安全工作提供保障。四是要认真开展辽宁省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切实加强对重点部位、重点环节、重点场所的清查,对人民群众最关心的食品安全问题组织专项整治。五是要加强食品安全监管,依法严肃查处违法违规的企业和个人,做到绝不心慈手软,绝不姑息迁就。六是要进一步加大舆论宣传力度,通过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开展食品安全教育活动,在全社会形成共识和强大的舆论氛围。
辽宁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许卫国,副省长刘国强、陈超英、滕卫平、赵化明、薛恒,省政府秘书长冯韧出席会议。省政府各部门及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