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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各级各类教育机构的教学区域将一律禁烟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1年05月29日   来源:北京日报

    2011年年底前,北京市各级学校教学区域一律禁烟,拒不改正的学校,将处以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28日,北京市爱卫会、北京市教委、北京市卫生局联合召开“北京市建设无烟校园暨世界无烟日宣传启动大会”。

    北京市疾控中心于2010年5月对北京市各类中学(初中、高中、职高)共计33所学校中11242名学生进行匿名自填式问卷调查。结果显示,中学生尝试吸烟率为24.70%,现在吸烟率为9.11%。

    北京市爱卫会副主任、卫生局局长方来英介绍,2010年,全市重点开展了医疗卫生机构无烟环境建设,取得了良好成效,有94.7%的单位达到了无烟医疗卫生机构标准。2011年重点开展教育机构无烟环境建设。

    会上透露,北京市各级各类教育机构的教学区域将一律禁烟,各托幼园所,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和其他教育、培训机构的教学区域内禁止吸烟、禁止出售烟草制品、禁止烟草广告或变相烟草广告,在2011年年底前实现“无烟学校”的目标。对于拒不改正的学校,将处以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记者 方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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