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3日,重庆市财政局有关人士介绍,今年市级财政已安排3亿元,推进重庆市学前教育发展。
重庆市财政对学前教育的支持,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支持农村扩大学前教育资源,发展普惠性幼儿园,建立学前教育资助制度,实施幼儿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
扩大学前教育资源方面,重庆市财政对利用农村闲置校舍改建幼儿园,将根据改扩建的闲置校舍面积、财力情况、适龄幼儿人数、新增入园幼儿人数、人口规模等因素,以每平方米800元进行补助,所需资金由中央和地方共同承担。此外,市财政将按照改扩建闲置校舍每园10万元的标准,补助设备设施购置经费。农村小学增设附属幼儿园,中央和市财政将按照每班7万元标准给予一次性补助。对学前教育巡回支教志愿者,在岗期间给予每人每年1.5万元的工作生活补贴以及参加社会保险等。对新设立的学前教育巡回支教点,给予1.5万元的一次性补助。
发展普惠性幼儿园方面,市级财政将根据区县(自治县)实施情况,按在园幼儿人数计算,给予普惠性公办幼儿园、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城市集体、企业、事业单位等举办的普惠性幼儿园每人每年200元至400元的公用经费补助。此外,我市将设立民办学前教育发展专项资金。对扶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工作较好的区县,给予适当奖励性经费。
重庆市从2011年秋季学期起,对城乡低保家庭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等入园给予保教费和生活费资助。
今年起,重庆市将农村幼儿教师培训纳入“中小学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市里将统筹中央财政安排的专项资金和市级教师培训经费予以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