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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执业医师多点执业试点工作将于15日起实施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1年12月07日 09时54分   来源:解放日报

    上海执业医师多点执业试点工作将于12月15日起实施,符合条件的医师最多可在3家医疗机构行医。市卫生局日前下发 《关于在上海市开展医师多点执业试点工作的通知》指出,鼓励医师到社区基层和民营医院多点执业,并进一步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创办医疗机构,在上海国际医学园区(位于浦东新区)和上海新虹桥国际医学中心(位于闵行区)设置的医疗机构开展医师多点执业。

    申请多点执业的医师需具有中级及以上医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能够完成第一执业点的工作,并取得第一执业点医疗机构的书面同意。申请多点执业,行医类别和行医范围均不能超出外聘医疗机构合法的诊疗科目范围。(记者 孙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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