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支持区县解决受灾群众冬春期间基本生活困难,近日重庆市财政局、市民政局联合发文,下达区县自然灾害冬春临时生活困难救助补助资金19800万元,用于冬春期间受灾群众口粮、衣被、取暖等生活救助。同时要求各区县要安排足额资金购置越冬衣被,解决好受灾困难群号走特别是农村五保、城市三无老人安全越冬问题;各区县财政、民政部门要加强合作,共同管好、用好救灾资金,确保专款专用;对救灾款物的发放要实行民主评议、登记造册、张榜公布、公开发放;要保障重点,按照受灾群众自救能力分类救助,不得平均分配或预留资金,也不得以慰问金形式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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