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政府日前发出通知,决定自2013年至2015年在全省深入开展旧住宅区、旧厂区、城中村改造和拆除违法建筑(简称“三改一拆”)三年行动。省政府办公厅3月1日召开全省“三改一拆”行动工作汇报会,部署推进“三改一拆”行动实施。
通知明确,全面开展对城市规划区内旧住宅区、旧厂区和城中村的改造,拆除全省范围内违反土地管理和城乡规划等法律法规的违法建筑。通过三年努力,旧住宅区、旧厂区和城中村改造全面推进,违法建筑拆除大见成效、违法建筑行为得到全面遏制。在“三改一拆”行动中,要体现促发展、拓空间、优环境、保稳定、惠民生的要求。
会上,省政府向杭州、宁波、温州等11个市分别下达了“三改一拆”行动任务书,确保全省今年完成3000万平方米的拆违任务及全面禁止新的违法建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