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四委(部、局)督查组10月中旬在湖南督查期间发现的两名干部虚假撤资问题。经查,湖南省涟源市杨市镇党委副书记谢新华于2004年6月以配偶名义在华源煤矿入股14.6万元,攸县黄丰桥镇人民政府司法所所长颜志春于2003年7月以配偶名义在阁前老虎冲煤矿入股17万元。在此次清理纠正工作中,上述两人隐瞒真相,搞虚假撤资。一个是先签订一份把股份转让给他人的协议,接着又签订一份补充协议声明前份协议无效;另一个是先退股撤资,后再以其他名义继续投资入股。目前,涟源市委和攸县黄丰桥镇人民政府已作出决定,免去谢新华、颜志春的职务,并将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是河南省伊川县查处的5名企业负责人在煤矿入股问题。经查,伊川县酒后粮管所所长李红义、副所长兼会计卢丽霞挪用公款6万元,伊川县水寨粮管所所长张见豪在原任粮食局面粉厂厂长期间挪用公款12万元,伊川县彭婆镇粮管所所长耿会斌挪用公款6万元,鸦岭粮管所所长高少斌挪用公款3万元,分别以个人名义在煤矿入股。目前,以上五人均被撤销行政职务,是党员的,分别受到开除党籍、留党察看处分,其中的四人被追究刑事责任。
三是江西省赣县查处的支援铁路建设办公室主任刘正华在煤矿投资入股问题。经查,刘正华在任小萍管理区党委书记期间,以转制的名义将小萍乡煤矿转让他人,并利用职务之便暗中入股,共获红利8.2万元。目前,赣县纪委已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去行政职务,所获红利全部没收上缴。
四是福建省两名干部逾期不报煤矿投资入股情况被处理的问题。经查,福建省三明市大田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陈昌徐先后在建设镇鲤鱼坑3号煤矿、奇韬镇桃舟煤矿投资8.5万元,泉州市公安局天湖山分局治安大队副教导员林再杰在永春830煤矿投资3.5万元,但均未在规定时限内如实报告登记。福建省有关部门现已免去二人职务,并将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另外,各级监察机关在参与安全生产责任事故调查处理中,注意深挖细查煤矿安全生产和煤矿事故背后的腐败问题,查处了一批因官商勾结、权钱交易,致使政府及有关部门不履行监管职责,造成煤矿安全生产重特大事故的典型。有两起事故,虽然目前还未处理,但因在座的同志和社会各界很关注,我在这里先向大家通报一些情况。
一是今年8月7日广东梅州兴宁市大兴煤矿发生的特别重大透水事故。这次事故共造成12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4725万元。国务院调查组在开展调查中,发现了诸多腐败问题。如兴宁市国土资源局主任科员李振权在大兴等煤矿入股分取红利87.9万元,涉嫌受贿27.8万元,其涉嫌受贿的27.8万元为大兴煤矿矿主曾云高等人送的“干股”红利;兴宁市煤炭工业局副局长曾锡良在大兴等煤矿入股分取红利51.4万元,涉嫌受贿30万元,其涉嫌受贿的30万元也是大兴煤矿矿主曾云高等人送的“干股”红利。又如省安全监管局副局长胡建昌和监管一处处长谭均伟、副处长王镇成等,在大兴煤矿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和从事日常监管中,收受曾云高等人的贿赂。目前,以上数人已因涉嫌受贿和构成玩忽职守罪或者滥用职权罪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或立案查处。
二是7月11日新疆昌吉自治州阜康市神龙有限责任公司煤矿发生的特别重大瓦斯爆炸事故。这次事故共造成83人死亡,4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3517万元。经调查核实,阜康市分管安全生产的副市长刘晓龙收受该煤矿礼金13万余元,并投资参与该矿的煤炭运输经营活动,2002年8月以来共获利近16万元。目前,刘晓龙已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
前一阶段清理纠正工作总的情况是好的,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工作发展不平衡。主要是一些地方特别是基层的负责同志对这项工作重视不够,措施不力,进展迟缓,个别单位甚至敷衍了事,走了过场。二是排查核实有待加强。有的地方对投资入股人员的排查不认真,有的地方对登记申报情况的核查工作做得不细致、不扎实。三是已登记申报的人员尚未全部撤出投资。目前,全国登记申报人员撤出的资金占登记申报金额的72.5%。未按期撤出资金,尽管有一些客观原因,但也反映出有的地方工作抓得不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