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没有医疗救助,我老母亲的病就不能继续治疗了。感谢党和政府,让老人家病有所医。”近日,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科尔沁区低保户李桂英的女儿接过区民政局发给的4000元医疗救助金时,激动得热泪盈眶。84岁的李桂英患有肝硬化,生活困难。12月初,老人病重住院治疗,短短几天花去2万多元医疗费,是医疗救助金解了一家人的燃眉之急。
目前,内蒙古自治区已有110万人纳入城乡社会救助体系。以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和农村特困群众社会救助为基础,以养老、医疗、教育、就业专项救助为辅助,内蒙古城市低保对象实现了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贫困家庭大学生得到了有效救助,农村牧区困难群众看病难等问题得到缓解。
今年前11个月,内蒙古发放低保金57374.11万元,人均月补助74.7元,使70万城市低保对象按时足额领取低保金。低保按动态管理,到10月底,全区将74524名符合低保条件的城市困难居民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在应保尽保的基础上推行分类施保,对低保对象中的无子女、无固定生活来源和患病、子女上学、高度残疾、高龄老年人、单亲家庭等给予重点照顾。今年入冬以来,呼和浩特、包头两市分别列支600万和1180万元用于城市低保家庭冬季取暖补贴。
通过定期定量救助和临时救济相结合的办法,内蒙古40万特困农牧民全部得到救助,目前30个旗县初步建立了农村牧区低保制度。农牧区利用撤乡并镇后闲置的办公楼、学校等设施改建敬老院,今年分散供养的五保老年人年供养标准不低于800元,集中供养的不低于1200元。
内蒙古把贫困家庭大学生救助纳入城镇和农牧区特困户救助范围。今年以来,全区救助贫困家庭大学生36791人,发放救助金1769.5万元。教育部门还对农村牧区九年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和城市低保家庭子女就学实行“两免一补”(免教材费、免杂费,补助寄宿生生活费),下拨补助资金3亿元,使140万学生受益。(记者岳富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