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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建立健全十大长效机制推进新农村建设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6年01月18日   来源:新华社

    新华社杭州1月18日电(蒋文龙、潘海平)新农村建设的资金投入会不会“吃了上顿没下顿”?城乡统筹会不会雷声大雨点小,以政绩工程代替实效?面对这些现实问题,浙江省开始考虑从制度层面上作出安排,建立健全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长效机制,健康有序地推进新农村建设。

    日前,浙江省委副书记周国富在全省农村工作会议上提出,要根据形势要求,建立健全新农村建设的十大长效机制。它们分别是现代农业建设机制、县域经济发展壮大机制、农民转化机制、农村现代社区建设机制、农村公共事业发展机制、农村社会风尚优化机制、欠发达地区加快发展机制、农村生态文明建设机制、农村社会管理机制和农民权益保障机制。

    这十大机制中的每一个机制,都将由省里出台的多项政策、措施作为主干。为此,浙江正在积极酝酿,准备出台一批新的政策措施,内容涉及农村综合改革和户籍、劳动就业、土地管理、金融改革等诸多方面。对财政收入新增部分用于农村的比例,浙江也将作出明确的规定。此外,省里要求从省到各县市,都要成立由党政主要领导牵头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以加强领导和工作研究。

    此前,浙江省在发展农村方面也曾有过积极的探索,取得了一些有益的经验。2003年,浙江曾推出了全国第一个“城乡一体化行动纲要”,启动了声势浩大的“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并将建设、水利、农业、林业等部门开展的有关工程全部囊括其中,在全省上下形成了城乡统筹发展氛围。据统计,近3年来,浙江在农村建设中投入资金413亿元,其中各级财政投入约占三分之一。(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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