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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建创新型国家铺路 科技规划配套政策亮点频闪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6年02月28日   来源:新华社

    新华社北京2月27日电(记者李斌、吴晶晶、卫敏丽)“在某种程度上,政策和规划一样重要。”国务院26日全文发布《实施<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若干配套政策》(以下简称《配套政策》),在政策上为建设创新型国家提供了全方位的保障和支持。

    仔细翻阅1万多字的《配套政策》全文,对自主创新的支持作为主线贯穿全篇。财政、税收、金融……在这些政策领域内,亮点频闪,不乏让人们振奋的“硬措施”。

科技投入:“实现大幅度增长”

    (亮点频闪)16个重大专项“成熟一个、启动一个”、加大对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等的投入力度、2006年中央财政科技投入实现大幅度增长、建立财政科技经费的绩效评价体系……

    (背景解读)财政政策主要通过财政投入对科技创新活动进行资助、补贴和引导,为提高科技创新能力提供财力保障。但是长期以来,我国财政科技投入总量规定过于原则,投入稳定机制没有形成。根据测算,从1996年到2003年的8年间,有一半的年份,财政科技投入增长幅度大大低于财政收入增长幅度。从近年国家财政科技拨款占国家财政支出的比例来看,科技投入占国家财政支出的比例总体上处于下滑趋势。总体上,虽然财政科技投入绝对数值一直在增加,但却低于财政支出的增长速度,其相对比例仍在降低,没有体现出科技发展的优先地位,也不符合公共财政建设框架的要求。

政府采购:“确定政府采购自主创新产品目录”

    (亮点频闪)建立自主创新产品认证制度;建立财政性资金采购自主创新产品制度;确定政府采购自主创新产品目录;在国家和地方政府投资的重点工程中,国产设备采购比例一般不得低于总价值的60%;建立激励自主创新的政府首购和订购制度;建立本国货物认定制度和购买外国产品审核制度;国防采购应立足于国内自主创新产品和技术……

    (背景解读)利用政府采购政策推进技术创新、产品创新和产业结构升级,是发达国家的普遍做法。我国尽管出台了一些原则性的规定,但政府采购仍主要以节约资金为目的,对促进自主创新作用不明显。目前政府采购的“本国”或“国产”商品多限于较为低端的日常用品,没有体现出对高技术产业的倾斜,缺少针对高技术企业的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产品制定相应的采购政策。

    自主创新产品将在政府采购中享受优先待遇  

  新华社北京2月27日电(记者卫敏丽、吴晶晶)我国将通过改进政府采购评审方法,给予自主创新产品优先待遇。这是国务院26日全文发布的《实施〈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若干配套政策》(以下简称《配套政策》)中明确规定的。

  据了解,利用政府采购政策推动技术创新、产品创新和产业结构升级,是发达国家的普遍做法。目前我国尽管出台了一些原则性的规定,但政府采购仍主要以节约资金为目的,对促进自主创新作用不明显。

  为此,《配套政策》要求,在政府采购评审方法中,须考虑自主创新因素。以价格为主的招标项目评标,在满足采购需求的条件下,优先采购自主创新产品。其中,自主创新产品价格高于一般产品的,要根据科技含量和市场竞争程度等因素,对自主创新产品给予一定幅度的价格扣除。自主创新产品企业报价不高于排序第一的一般产品企业报价一定比例的,将优先获得采购合同。以综合评标为主的招标项目,要增加自主创新评分因素并合理设置分值比重。

  此外,经认定的自主创新技术含量高、技术规格和价格难以确定的服务项目采购,可以在报经财政部门同意后,采用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将合同授予具有自主创新能力的企业。对于拒绝接受或提供合同约定自主创新产品的,财政部门应责令其纠正,否则不予支付采购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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