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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建创新型国家铺路 科技规划配套政策亮点频闪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6年02月28日   来源:新华社

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限制盲目、重复引进”

    (亮点频闪)限制盲目、重复引进;鼓励引进国外先进技术,定期调整鼓励引进技术目录;加强对技术引进和消化吸收再创新的管理;对订购和使用国产首台(套)重大装备的国家重点工程,国家优先予以安排……

    (背景解读)国际上后发国家实现赶超的普遍经验,是高度重视对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和再创新能力的培育。但我国2003年大中型工业企业技术引进与消化吸收的比例仅为1比0.07,而日本和韩国技术引进与消化的比例均保持在1比10左右的水平。

    我国将建立财政性资金采购自主创新产品制度   

    新华社北京2月27日电(记者卫敏丽、吴晶晶)自主创新产品今后将获得更多的应用机会。国务院26日全文发布的《实施〈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若干配套政策》(以下简称《配套政策》)中明确指出,建立财政性资金采购自主创新产品制度。

    《配套政策》要求,要建立自主创新产品认证制度,建立认定标准和评价体系。由科技部门会同综合经济部门按照公开、公正的程序对自主创新产品进行认定,并向全社会公告。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在获得认定的自主创新产品范围内,确定政府采购自主创新产品目录,实行动态管理。

    此外,要加强预算控制,优先安排自主创新项目。国家重大建设项目以及其他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重大装备和产品的项目,有关部门应将承诺采购自主创新产品作为申报立项的条件,并明确采购自主创新产品的具体要求。在国家和地方政府投资的重点工程中,国产设备采购比例一般不得低于总价值的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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