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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提出06年就业工作目标:新增城镇就业20万人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6年03月05日   来源:新华社

    新华社昆明3月5日电(记者李怀岩)云南提出2006年就业再就业工作目标:城镇新增就业20万人,失业人员再就业12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6%以内,新增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50万人。

    据了解,“十五”期间,云南省根据省情制定了一系列积极促进就业再就业的配套政策和操作办法,形成了“劳动者自主择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的就业机制。5年来,云南省城镇新增就业累计达100万人,与“九五”相比增加61.7万人,增长161%。仅2003年以来,持《再就业优惠证》的下岗失业人员就有33万人实现再就业,特殊困难人员有4.3万人实现就业。城镇登记失业率为4.3%,控制在“十五”计划确定的5%的目标之内。

    统计数字显示,5年间,云南省通过劳动力市场求职的劳动者达254万人,与“九五”相比增加80万人;用人单位通过劳动力市场面向社会招聘各类人员达162万人,与“九五”相比增加37万人;各级就业服务机构为315万人次提供了劳动保障事务代理服务。

    “十一五”期间,云南将把扩大就业摆在经济社会发展更加突出的位置,以解决体制转轨遗留的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问题和重组改制关闭破产企业职工安置问题为重点,统筹做好城镇新成长劳动力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和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等工作。云南省计划城镇新增就业100万人以上,城镇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50万人以上,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5%以内。(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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