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让农民消费者“买”得放心?
——关于农民消费安全的调查
新华社北京3月14日电(记者 孙玉波)来自商务部的一项调查显示,目前占全国人口三分之二的农村,只消费了全国三分之一的商品。
来自工商部门的情况显示,当前假冒伪劣产品的危害主要集中在农村市场,消费安全已成为农村消费的突出矛盾。
一方面我国农村消费蕴藏着巨大的市场潜力,亟待开发;一方面农民担心买不到货真价实的商品。保证农民消费安全,这一难题如何破解?
记者近日采访时了解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正在进行有益的探索,力求为农民创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农民消费:面临四大难题
近年来,农村经济有了很大的发展,农民生活水平也有了显著的提高。但是,由于打假维权工作在城市的力度和声势相对强大,不少非法经营者将制假售假的“阵地”转向农村,使农村成为当前消费领域问题多发地,大量问题商品流入农村,假劣种子、农药、化肥、劣质农业机械坑农事件时有发生,农民消费面临四大难题。
难题之一:农村消费者产品质量意识较为薄弱,维权意识差。
记者在甘肃省秦安县兴国镇枣滩村采访时,村民陈元勇反映,去年有一个商贩运来一车农膜,特别便宜。20户农民全部买下,铺到地里,不到2个月全部融化。因为没开发票,没有商标,没办法投诉。
工商人员认为,农村的消费水平相对较低,价格往往是决定是否购买商品的唯一条件。正是这种购物图便宜的心理,为不法商贩在农村市场推销质次价低的假冒伪劣商品提供了可乘之机。另外,农民维权意识差,购买商品不知道索要票据,一旦出现问题没办法投诉。
难题之二:投诉渠道不畅,维权成本高。大多数农民对“消法”缺乏了解,也不懂得如何维权。一些人购买了假劣产品,因为投诉不便,还怕耽误农时,所以就自认倒霉。
甘肃武山县山丹乡周庄村的村民卢全吉对记者说,自己去年买的辣椒种子是假的,发现后也没有去投诉,当时的想法是,这样不成种那样,因为去投诉要耽误时间。
难题之三:农村经营者素质不高,经营责任意识差,农民消费环境差。
农村商店的经营者大多是农民,普遍年龄大、文化程度低,对法律知识、商品知识了解有限。有的经营者诚信意识差,进货大多只追求便宜,只要能获得高额利润,不管是不是正规厂家,不管质量好坏,对进货渠道把关不严。
难题之四:消费维权力量相对薄弱。消费者保护组织在农村网络不健全,各相关职能部门由于受人力、交通、经费等条件的限制,对消费维权力不从心,很难及时发现问题并实施有力的监督。
维权打假:寻求网络延伸
创造安全消费环境,切实解决农民消费维权问题,是目前农村消费的主要问题。问题如何才能得到解决?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甘肃等地工商部门、消费者协会与基层干部一道,采取“一会两站”的形式,着手延伸、补充和完善农村消费维权体系。
“一会两站”即在农村地区建立消费者协会基层分会,在行政村建立“红盾护农”服务站和12315维权联络站。投诉站的工作人员大多由村干部兼任,或者在本村聘请义务调解员,经过培训,承担为村民调解维权的任务。
这些设在村委会、村干部家里甚至小卖店里的投诉站,方便了农民消费者投诉,减少了投诉费用,降低了维权成本,对保护农民消费者权益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秦安县兴国镇枣滩村地处距县城7.5公里的山沟里,村民外出十分不便。自从2005年村里建起了投诉站,村民有事不出村就能解决。村支书兼站长高贵德说,投诉站建起后解决了8件事情,为村民挽回1360元的损失。这8件事情涉及手机、化肥、农药、地膜、洗衣粉、方便面、饮料、罐头。大的投诉例如手机、化肥、农药找工商所,其他就在站里解决。
村民们发现,自打有了投诉站,那些借着“送货下乡”的幌子贩卖假冒伪劣商品的商贩再也没在村子里出现过。村民赵国喜欣喜地说:“投诉站就是我们的‘哨所’。”
针对农民购物图便宜、维权意识弱的情况,许多投诉站采取广播、宣传栏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向农民宣传农资商品知识,提高了农民的维权意识。现在大多数农民学会了“留一手、问一下”,即在购买农资和各种消费品之前先向投诉站咨询一下,做到心中有数。学会在购买商品之后将商品包装留一点,农药瓶里剩一点,化肥、种子包一点,地膜头子剪一点,购物凭证留一张的做法。
种子、农药、化肥关系农民一年生计,农民对假种子、假农药深恶痛绝。投诉站的建立,能够及时了解消费中出现的问题,把矛盾化解在基层,维护了农村的社会稳定。去年5月,兰州市榆中县发生一起劣质玉米种子坑农事件。这起案件涉及榆中县4个乡镇10个行政村的997户农民,受损面积达1888亩,差点造成集体上访事件。由于投诉站工作人员发现及时,调解及时,种子经销单位很快向受损农户补偿种子款等94473元,而且没有耽误农民及时补种。
消费安全:依然任重道远
据国家工商总局有关负责人介绍,目前甘肃、河北、山东等地基本形成了覆盖全省的打假维权网络,“一会两站”的形式对维护农民消费安全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但是,如何让农民方便消费,让农民放心消费,破解这一难题,依然任重而道远。
记者在采访时了解到,由于交通不便,外出成本高,一些农民就近购买商贩走村串户送来的商品,而这些商品往往容易出现假劣问题;商品供应比较单一,在村里的小卖店,只能买到方便面、洗衣粉、铅笔等最基本的生活用品;另外,农民购买力低,在甘肃等贫困地区,农民购买的主要商品是农药、化肥等农资产品。
为了改善农民的消费环境,一些地方的投诉站在打假维权的同时,帮助建立农资服务店,统一进货,统一配送,从进货渠道上保证农民买到放心的化肥、农药等产品。甘肃古浪县羊川镇一棵树村,个体经营户规模小,购进方便面、牛奶等食品时,整箱进货价格低,又担心销售不出去会过期变质。投诉站联系一家配送公司,少量勤送,帮助经营户降低成本。
有关人士分析认为,保护农民消费者权益,建立进货流通渠道等措施,为农民提供了实实在在的帮助。但是,从根本上来说,保证农民消费安全,改善农民消费环境,决定于农村整体生活水平的提高和生活环境的改善,需要全社会和各部门的共同努力。(完)
■ 短评:拓展消费者保护工作的新领域
新华社北京3月14日电(记者 孙玉波)为了切实维护农民消费者合法权益,完善农村消费维权体系,甘肃、河北等地工商部门采取“一会两站”的形式,即在农村地区建立消费者协会基层分会,在行政村建立“红盾护农”服务站和12315维权联络站,将消费者保护网络向农村延伸,为农村消费者保护提供了一个有效的途径。
在农村建立投诉站,维护了农村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群众遇到不法行为,在村里就可以举报投诉,使消费纠纷能够就地、就近得到解决处理,既减少了投诉费用,又提高了农民群众依法维权的意识和信心。
在农村建立投诉站,切实提高了农民的维权意识。河北“一会两站”中的一项重要的制度就是通过固定的宣传栏,宣传“消法”和消费知识,登载各类消费警示。甘肃提出“有条件一间房,无条件一面墙”,结合当地农村实际,有条件的投诉站有办公地点,没条件的乡村也能在村委会墙上公布投诉站的各项制度、联络员、投诉电话等内容。
在农村建立投诉站,由乡村干部协助工商部门和消协承担市场监管和消费维权的责任,“村官”变成了为农民讨公道的维权员,拓宽了基层干部服务“三农”,为农民群众办实事办好事的渠道,拉近了村民与村干部之间的距离。工商部门也能够有效地解决监管力量不足的劣势,初步探索了一条在农村实现长效监管的机制。
从实际工作来看,投诉站受理的投诉有的案值仅几元钱。然而几元、几十元的消费纠纷,在偏远、贫穷的农村,如果处理不好,就可能郁结在农民心头,甚至引发突发事件。投诉站的建立,及时把社会矛盾化解在基层,有利于构建和谐社会,维护农村市场秩序和社会稳定。
农民是中国最大的消费群体,相比城市来说,在广大农村地区,农民消费不知法、不懂法的现象较多,消费维权意识差和自我保护意识差,农民消费者投诉难,投诉解决更难,农村市场监管力量薄弱。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需要有一个良好的市场秩序、一个良好的消费环境。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如何加大保护农民消费者权益的力度,是消费者保护工作中面临的一个新课题。在广大农村建立“一会两站”,是一项有益的尝试。为了切实保护农民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需要加大力度,建章立制,将这项工作深入有效地开展下去。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