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山东省建设厅获悉,为加快山东城市居民用水“一户一表、计量出户”改造步伐,逐步实行阶梯式水价,促进合理用水、节约用水,省建设厅、省财政厅、省物价局日前联合下发了《关于全省城市居民用水实施“一户一表、计量出户”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
《意见》指出,全省各设市城市和县城中,尚未实行一户一表结算方式的城市居民用水户均应逐步实施“一户一表、计量出户”改造,力争用三至五年的时间实现城市居民用水计量出户。新建住宅一律按照“一户一表、计量出户”的要求进行设计、施工,对正在建设的住宅项目,有条件的应及时进行设计变更,达到“一户一表、计量出户”的要求。对于已经通水的用户,“一户一表、计量出户”改造应因地制宜、科学设计,不得妨碍住户的正常生活。(完)(来源:大众日报 记者周学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