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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港两地共同签署食品安全工作交流合作框架协议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6年04月11日   来源:新华社

    新华社广州4月11日电(记者杨霞)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陈元胜与香港特区政府卫生福利及食物局常任秘书长尤曾家丽,11日上午在广州共同签署《粤港食品安全工作交流与合作框架协议》,正式启动两地之间有关食品安全的合作机制。

    粤港食品安全工作交流与合作第一次工作会议11日在广州举行。粤港双方代表坦诚交流了各自食品安全监管体制和有关工作情况,研究确定了食品安全信息沟通方式和渠道,深入讨论了双方共同关注的食品安全热点问题。

    双方签署的框架协议,明确了粤港双方一致同意建立工作通报机制,以便及时沟通工作情况,快速传送有关食品安全信息。内容包括两地重大食品政策、法规、标准的推出、修改或更新,重要的食品质量安全监测(抽验)结果,大规模食品召回或类似专门行动,涉及双方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信息与调查结论等。

    双方承诺,在日常监管工作中发现涉及对方辖区内企业的重大食品质量问题时,应及时通报对方;在向新闻媒体公布前,应核实有关情况。双方同意,每年至少共同组织召开一次由双方部门首长主持的工作会议。若两地间发生重大的食物安全事故和发生需要临时开会研究的重大事件时,双方还可以召开紧急高层会议。为落实有关机制,双方分别指定两名联络员负责日常工作层面及具体事项的联络工作。

    尤曾家丽认为,《粤港食品安全工作交流与合作框架协议》的签署标志着粤港食品安全工作交流与合作正式启动,是个重要的新的里程碑。(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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