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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规范“红头文件”23个“问题”文件受到整治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6年05月16日   来源:新华社

  新华社长春5月16日电(记者褚晓亮)吉林省政府法制办公室近日对23部含有违法和不当内容的政府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进行了点名通报,并责令有关单位尽快纠正或提请省政府予以撤销。

  近年来,吉林省加大了对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整治力度,2004年,省政府法制办公室成立了行政执法监督处,专门对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查监督。2005年,省里出台并实施了《吉林省规章规范性文件监督办法》,对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设定了审查机制。省政府有关部门和市州一级政府出台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时,必须交法制部门审查备案。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违法、不当的,可以向政府法制部门提出审查申请。

  一年来,吉林省政府法制办公室对收到的194件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全部进行了审查,发现有23件文件存在违法和不当内容,主要表现为超越法定权限、规定不适当等,有的部门和地区越权和变相设定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有的部门和地区甚至以会议纪要及讲话等非规范性文件作为执法依据。

  吉林省政府法制办公室有关工作人员表示,今后还要进一步创新工作方式,充分发动社会力量,做好清理检查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工作,确保“红头文件”不违法。(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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