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南宁7月29日电(记者王立芳)从本月15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的“反盗版百日行动”,目前已进入第一阶段的公示期。国家“扫黄办”负责人日前指出,“反盗版百日行动”就是要先把“明摆着”的问题解决好,然后向“暗处”纵深推进,严惩不法分子。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我国以往打击盗版的集中行动,多侧重于对非法印刷复制窝点、地下光盘生产线的打击,以及对窗口地段和游商、地摊的治理,而对正规经营单位制售盗版制品的问题关注不够。在前一阶段的市场检查中,有关部门发现,一些地区正规发行单位销售盗版音像和计算机软件制品的现象较为普遍,一些正规出版、复制单位参与侵权盗版活动的情况屡见不鲜。
新闻出版总署副署长、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副组长兼办公室主任柳斌杰在此间召开的“2006年打击光盘走私暨查办大案要案座谈会”上指出,针对正规单位的盗版行为,“反盗版百日行动”重点在对正规音像和计算机软件制品集中经营场所及批发、零售、出租、放映单位经营盗版制品的整治上,为城市“洗脸”,先把“明摆着”的问题解决好,然后向“暗处”纵深推进,力求追根溯源,查处一批违规的出版、复制单位,查办一批侵权盗版的重大案件,严惩一批从事盗版活动的不法分子。
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办公室联合文化部、新闻出版总署、国家版权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公安部、建设部、监察部等相关部门,从7月15日起在全国开展为期百天的集中打击盗版音像和计算机软件制品行动。(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