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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各级工商机关将依法加大商标专用权保护力度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6年10月04日   来源:新华社

    新华社北京10月4日电(记者孙玉波)国家工商总局将以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为核心,加大商标行政执法力度,依法严厉查处商标侵权假冒行为。

    国家工商总局有关负责人说,各级工商机关将开展形式多样的保护商标专用权专项执法行动,加强对商品交易市场销售假冒商标商品行为的监管力度;进一步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和协调,研究解决企业名称与商标冲突的问题。

    继续加大对涉外商标专用权的保护力度。加强对重大涉外案件的指导和协调处理;加强外商投资企业沟通机制的建设;对涉外案件进行统计、分析、研究,探索涉外案件保护的有效机制。

    严格按照“两高”出台的新司法解释规定的定罪量刑标准,在商标办案工作中进一步加强对涉嫌商标犯罪案件的移送工作,使“两高”的新司法解释取得显著成效。同时,及时掌握商标行政执法统计信息,收集重大商标案例。

    据介绍,全国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进一步推进了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行动。在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专项行动中,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和商标评审委员会在商标异议、商标管理和商标争议中,加强对驰名商标的认定和保护力度。自2004年至2005年年底,共认定中外驰名商标330件,其中认定外国驰名商标35件,涉及美国、法国、日本、英国、瑞士、德国、意大利等9个国家或地区。

    商标注册工作的质量和效率进一步提高。我国商标注册年申请量已连续三年位居世界前列,2005年达到66万件;截至2005年底,商标局累计注册量达249.85万件。(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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