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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促进司法鉴定规范化 改变"只见结果不见人"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6年10月18日   来源:人民日报

    从今年8月1日起,在重庆市发生的医疗过错鉴定中,当事人除了能知晓鉴定人身份外,还可以根据鉴定人利害关系申请其回避,改变了过去“只见结果不见人”的情况,促进了司法鉴定的公正客观。这是重庆市司法局在司法鉴定管理体制改革中采取的重要举措之一。

    重庆市司法局在全国率先出台了《精神病司法鉴定规则(试行)》、《司法鉴定业务档案管理暂行办法》、《医疗过错司法鉴定规则(试行)》等规范性文件,实现了司法鉴定活动的规范化和科学化。特别是《医疗过错司法鉴定规则》,首创性地把医疗过错与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及其程度划分为不同等次,为法院正确判案、划分责任、确定赔偿数额提供了可靠和明确的依据,也为医院如何避免医疗事故和医疗风险提供了参考。

    除了在制度上不断创新外,重庆市司法局还严格了鉴定机构和鉴定人的准入条件。据重庆市司法鉴定中心负责人介绍,重庆市司法局重新审核登记了鉴定机构和鉴定人,目前重新登记的司法鉴定机构为175家,鉴定人1643名,分别是原来的93%和79%。(记者 余继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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