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今日中国>> 中国要闻
 
“重准入、轻监管” 企业监管“软肋”如何改善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6年10月26日   来源:新华社

    新华社北京10月26日电(记者孙玉波)国家工商总局发布的最新统计显示,截至今年6月底,全国实有企业834.6万户,同比增长3.6%。以现代企业制度为核心的公司制企业已成为企业发展的最主要形式,全国登记的公司(含分公司)达到548.5万户。

    近年来,全国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一步规范市场主体行为和登记管理机关自身行为,不断提高服务水平,市场主体准入环节实现高效、便捷,对申请材料齐全并符合法定形式的,由过去受理申请后30日内做出登记,转变为当场登记。推出市场巡查制、互联审批制、首办责任制和企业信用分类监管等改革措施,促进了市场主体数量增长和结构优化。

    但是,一些地方“重准入、轻监管”,对市场主体不能及时、有效地进行监管,登记信息在社会监督中的作用还没有充分发挥。对此,国家工商总局有关负责人提出,全国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将进一步推进企业监管制度改革,加大各类市场主体监管力度。

    “要从侧重对一般违法行为的处罚向注重分析企业现状特点、研究动态变化、预测整体发展趋势转变,从擅长使用传统监督管理方法向熟练运用现代化、体现先进科技水平的管理手段转变。”这位负责人强调,加强对市场主体的监管,完善各类企业监管系统,健全和完善职能部门之间、上下级之间信息互通的共享机制。

    据了解,为了加大监管工作力度,加强监管环节的力量,全国工商系统将重点推进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在日常监管和专项整治活动中,将涉及工商行政管理各方面的行政执法信息纳入信用监管系统,建立信息互通的共享机制;将信用分类监管与企业属地监管有机结合,上级登记管理机关的登记信息、监管信息及信用分类等级信息及时进入工商所的经济户口,下级登记管理机关监管的信息及时向上级登记管理机关汇报和反馈,建立信息互通的共享机制。完善协同执法的协调机制,力争协作部门之间随时掌握证照情况,提高日常联合监管水平。

    对公司虚报注册资本、虚假出资、抽逃出资、外商投资企业不按期缴付注册资本的行为要重点监管;配合有关部门依法做好调整、关闭产能过剩、技术落后、破坏资源、污染环境和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的变更、注销登记工作;继续参与打击煤矿非法生产、整治违法排污企业、整治油气田及输油管道生产治安秩序等专项行动;继续开展取缔无照经营活动,加大取缔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关系到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行业的无照经营行为的力度。

    继续完善企业信用分类监管系统、个体工商户分层分类登记管理系统、外资登记管理数据监测分析系统。加快信息网络建设,完善以登记和监管信息为主要内容的经济户口数据库。对联网数据实时进行监控和管理,建立工商总局与联网单位之间数据管理机制。

 
 
 相关链接
· 工商总局发通知 要求认真开展棉花市场专项整治
· 工商总局将用三项措施继续完善食品质量监测体系
· 工商总局、公安部深入开展打击传销联合执法行动
· 工商总局"十一五"时期将进一步整合基层执法资源
· 工商总局副局长:加强区域执法协作促进经济发展
· 工商总局:酱类商品质量抽检合格率为8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