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开发银行今天在重庆联合召开“全国中小企业融资和信用担保体系建设工作座谈会”。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欧新黔在会上指出,自2002年6月国家颁布《中小企业促进法》,特别是2005年2月《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发布后,中小企业发展的外部环境得到明显改善,法律框架和政策体系初步形成,社会化服务体系逐步建立,中小企业融资担保工作取得积极进展。
欧新黔提出,要用改革创新的思路进一步探索行之有效的工作方法和运行模式。国家发展改革委与国家开发银行将进一步拓展交流渠道,深化合作机制,拓展合作领域,突出工作重点,加强风险防范,积极推进中小企业信用制度建设,开展全方位的合作。同时,进一步探索建立省级中小企业融资平台,推动贷款平台建设。
国家开发银行副行长刘克崮在会上介绍说,到2006年10月底,开发银行已累计发放54.6亿元软贷款用于对各级各类担保机构注资,并以5倍左右的放大倍数为中小企业贷款提供担保。另外,还与10余家中小企业担保公司开展了再担保业务,再担保累计承保17.9亿元,1000多家中小企业从中受益。
从2005年起,开发银行还与世界银行、德国复兴信贷银行合作,在国内首次引入了欧洲复兴信贷银行的微贷款技术,通过向中小金融机构提供“资金+技术”的方式使之具备开发微贷款的机构和技术能力。目前有3家城市商业银行在进行先期试点,到10月底共向约2500余家微小企业和个体工商者发放了1亿多元的微贷款,预计明年将有数十家中小金融机构加入这项业务的合作,贷款总额将超过10亿元,受惠微小企业将达到2万户。
刘克崮表示,开发银行今后将进一步深化与国家发展改革委、地方政府和其他金融机构的合作,共同打造具有中国特色的开发性金融融资体系,向中小企业、县域经济、低收入家庭住房建设等社会瓶颈领域提供融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