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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初步构建起乡村困难群众的社会救助体系框架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6年11月21日   来源:新华社

    新华社长春11月21日电(记者 齐海山)吉林省加大资金投入,初步构建起以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为主、以医疗救助、法律援助等为辅的多层次、广覆盖的农村救助体系框架。

    目前,吉林省共有50多万贫困农民被纳入了农村低保,保障标准为年人均180元。为了方便农民领取低保金,全省各地还积极协调财政部门、农村信用社,实行低保资金的社会化发放,农民只需拿着存折就可以在附近的农村信用社领到低保金。同时,各地还加强了农村低保信息化建设,实现了低保档案联网的规范化管理。

    此外,吉林省还广泛建立起农村大病医疗救助制度,多方筹集资金,对患重大疾病的低保对象进行救助,并资助困难群众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2005年全年,全省共筹措医疗救助资金3200万元,救助农村困难群众9.7万人,救助标准最高达到每人5000元,其中资助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5.4万人,支出资金54万元。

    同时,130多所农村社会福利中心也在吉林省60个县市区建立了起来,除了供养生活困难的老人外,还吸纳老人自费养老,并提供专业的医疗服务和法律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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