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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对城市规划区内失地农民启动"失业登记"制度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6年12月01日   来源:新华社

    新华社济南12月1日电(记者 王汝堂)为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山东省近日决定,对新增被征地农民,政府在征地的同时作出就业培训安排,在城市规划区内,对被征地农民启动失业登记制度。

    在城市规划区内,山东省决定,未就业的被征地农民可到当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并按有关规定享受就业和培训扶持政策,帮助其尽快实现就业。政府将积极开发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的被征地农民,督促指导用地单位优先安置被征地农民就业。

    在城市规划区外,山东省积极推行和鼓励村(居)集体经济组织发展经济实体安置被征地农民,或以地作价出资(入股)、联营,参与有稳定盈利能力的合作开发建设,使被征地农民获取长期稳定的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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