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9日,宜春市袁州区三阳镇的农民工张辉才(右)在宜春市劳动社会保障监察支队拿到追讨的3682元欠薪。 宜春市采取日常监察等方式,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的情况进行管理,有效地规范了企业用工行为,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新华社记者 宋振平 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