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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将严惩因收费问题贻误救治时机的直接责任人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7年02月14日   来源:新华社

    新华社南京2月14日电(记者 朱旭东)“今后,对于因收费问题而贻误救治时机,产生严重后果的,直接责任人一律给予开除处理,同时严肃处理单位领导,决不姑息迁就。这要成为江苏省医疗机构一条铁的纪律,绝不含糊。”江苏省卫生厅厅长郭兴华表示,医疗机构遇到需要急救经济又困难的病人,必须坚决执行“先救人后收费”制度,帮助群众最大限度减少疾病和事故造成的人身伤害。

    在13日召开的江苏省急救医疗管理紧急电视电话会议上,郭兴华重申了急救医疗的管理规定,首先强调的就是必须坚决执行“先救人后收费”制度,对需要急救的病人,不论其身份、经济状况如何,都要一视同仁,坚决执行“先救人后收费”制度。

    江苏省还强调必须坚决执行“就近就急”的急救转运原则,各级急救医疗机构不准与医院建立不正当的利益联系、舍近求远转运病人或选择性转送病人。执行统一调度制度,由每个市的急救医疗中心或从属的若干分站统一调度指挥急救医疗资源,规范开展急救病人的转运和救治。

    江苏省严格规定各急救医疗中心(站)和医院急诊科室必须实行24小时急救医疗服务制度,抢救设施配置不符合规范要求的救护车不得上路,不准把救护车派作他用。

    江苏省要求在实施急救医疗服务过程中,医务人员要明确告知患者或家属患者的病情、转运规定、收费价格标准等。在确保患者生命安全的前提下,要尊重患者就医的选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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