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成都4月19日电(记者 刘大江)从2007年开始,四川省德阳市大约72万名中小学生的“校方责任险”,将全部由政府买单。政府不当“甩手掌柜”,使一度陷入僵局的购买“校方责任险”规定,真正落到实处。
德阳市教育局政策法规科科长张登智告诉记者,市政府日前决定,每年出资300多万元,为全市700多所中小学校购买“校方责任险”。将按照每个学生每年4元多的标准,分区域划片区与保险公司展开合作。“校方责任险”的最高赔偿金额为20万元。
记者了解到,“校方责任险”由学校投保,学生不用支付任何费用。学生在校内发生意外事故,如学校安排学生集体活动时发生的安全事故、学校食堂中毒事件等,如果意外事故是由于校方责任造成的,其赔偿责任将由保险公司承担。学生的故意行为(如学生在学校参与打架、斗殴、吸毒等违法行为等),自然灾害、战争等造成的伤害,学生在自行上、下学途中和放假期间发生的非学校组织的活动等都不在理赔范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