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去劳动争议仲裁案件百分之八九十执行不了,如今能执行的达到90%以上。”沈阳市总工会法律工作部部长段阳日前在谈起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工作时开心地说。据悉,这得益于法院与工会联合设立的职工维权合议庭。有了这一平台,两家可以合署、合力进行劳动仲裁。目前,该省已有6市30个区县法院与工会联合设立了合议庭。劳动争议仲裁是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重要手段,但仲裁后执行难一直是困扰工会和劳动者的普遍问题。段阳在沈阳市总工会任法律工作部部长4年多来感触颇深。她介绍,过去每年工会参与的劳动仲裁案件有40多件,但绝大多数执行不了。
去年2月,本溪市总工会探索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新途径,与市中级人民法院协商,依据有关法律联合制定下发了《关于设立职工维权合议庭的实施意见》及《关于委托工会组织和特邀调解员调解劳动纠纷案件的实施意见》,并据此在各县(区)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庭内设立了职工维权合议庭,负责审理劳动争议、劳动纠纷、工伤事故损害赔偿纠纷等案件。经工会组织或者特邀调解员调解,达成调解协议后,由法院依法予以确认并制作调解书。
在这一过程中,本溪市各县区工会从基层、产业工会及大型企业的工作人员中,选拔了一批熟悉相关法律及劳动争议调解的工作人员,推荐到同级法院担任职工陪审员、特邀调解员。法院在审查确认的基础上,向同级人大常委会提名,任命了35名职工陪审员,县区法院又聘任了28名特邀劳动纠纷案件调解员。
由于职工陪审员和特邀调解员具有明确的法律地位,他们上岗后,劳动仲裁执行难的问题大为改观。从去年2月至今,本溪180件劳动争议案,有162件通过特邀调解员调解并完成执行。
辽宁省总工会和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对本溪的这一做法给予高度评价,并于去年3月联合向各市人民法院及工会发文推行。目前,该省已有沈阳、大连、鞍山、丹东、锦州等6个市的30个区县建立了职工维权合议庭或开始合署办公。沈阳、鞍山两市在本溪经验的基础上又有新的发展,沈阳实行工会和人民法院合署办公,当场解决问题,提高了仲裁、调解的效率和力度;鞍山市总工会除与法院合设职工维权合议庭外,还与政府法制办建立了工作联系制度,加大了源头参与维权的力度。 (记者顾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