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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规定社区医疗服务收费不得高于一级医院80%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7年05月28日   来源:新华社

    新华社长沙5月28日电(记者周青梅)湖南省物价局和湖南省卫生厅近日联合发文,首次对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医疗服务收费明确规范,要求其价格不得高于一级医院的80%。

    据湖南省卫生厅妇幼保健和社区卫生处副处长彭中华介绍,以往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通常是按照一级医院执行的三类收费标准来自主制订医疗服务价格,缺乏统一指导标准。规范社区医疗服务收费,能够更加体现社区医疗的公益性,从而“让城区居民享受到更加方便、廉价的卫生服务”。

    从今年6月1日起,湖南省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在提供政策规定的免费预防、保健、计生等公益性服务之外,开展的基本医疗服务项目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近20种服务收费制订了统一指导价格。如挂号费一般医师每次1.5元、主治医师2.5元、副主任医师5.5元、主任医师7.5元、急诊留观诊查费每天6元、婴幼儿健康体检每次3元等。

    湖南省规定,各地可根据实际经济水平和群众承受能力,在此指导价格基础上确定下浮幅度,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必须严格执行明码标价和收费公示的有关规定,违反规定乱加价、乱收费的行为,将受到物价部门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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