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上海6月6日电(记者 季明)上海市政府日前发布《上海市社会诚信体系发展“十一五”规划》,要求进一步完善失信惩戒、守信受益的联动机制,推动社会诚信体系建设。
根据规划,信用记录良好的企业、个人在政务领域可获得较多的优惠和便利,在商务领域有更多的商业机会、更低的商业成本,在社会领域有更好的社会形象;有不良信用记录的企业和个人,在政务领域受监管力度明显增强,在商务领域业务空间明显减小、失信经济成本明显提高,在社会领域信誉度明显降低。
作为国内率先开展个人联合征信试点的城市,当前上海信用服务体系已初步形成较完整业态。从2000年到2005年,上海归集的信用信息由单一的信贷信息扩展至社会保障、公用事业、民事经济合同判决以及保险、会计等特殊行业从业者的职业信用信息等九大类267项;入库总人数由110万增至618万,年出具信用报告由2万份增至182万份。
目前上海信用服务行业从业人员约1千人,年营业收入约2亿元,上海地区个人信用报告查询数约占全国查询总数的四分之一。到2010年,上海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的总体目标是:在国内率先建立符合国际惯例、适应中国国情、体现上海特色、覆盖经济社会生活各个方面、满足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社会诚信体系,把上海建设成为信用制度比较完善、信用服务业比较成熟、经济社会诚信环境优良的地区。
为此,上海将以信贷、纳税、合同履约、产品质量等领域为重点,初步建立全程的信用信息记录和公开机制;建成社会信用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形成社会信用信息的共享交换机制;政府部门引导使用信用产品;促进金融领域、商务领域、社会管理领域以及个人经济社会活动领域的信用产品使用量迅速增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