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6月7日电(记者 张晓松)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日前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采取有效措施,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查处市场上销售病死猪肉、“高温猪肉”、注水猪肉等不合格肉的违法行为,确保市场猪肉安全。
记者7日从工商总局了解到,近来,有的地区出现了病死猪肉、“高温猪肉”、注水猪肉等不合格猪肉流入市场的事件,严重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威胁到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
为了严厉查处市场销售不合格肉的违法违规行为,确保广大人民群众吃上“放心肉”,工商总局要求各省、区、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尽快派出督查组,到各地、市、县深入基层市场、商场和超市,特别是要深入农村集贸市场,认真检查是否有病死猪肉、“高温猪肉”、注水猪肉等不合格肉流入市场的现象。
工商总局要求各地进一步建立和健全猪肉市场准入管理制度,以检疫准入为核心,实行“场厂挂钩”“协议准入”“强制退出”“购销台账”制度,加强市场巡查监管,规范经营者经营行为,未经检疫合格的猪肉一律不得进入市场销售。
据工商总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当前,由于高温酷暑,在饲养和运输过程中,猪容易因挤压、中暑等原因死亡。近期也是“高热病”、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等疾病的高发季节,又正值猪肉等副食品价格有所上涨的时期。
为此,工商总局同时要求各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迅速组织对猪肉市场集中开展专项执法检查行动,严厉查处病死猪肉、“高温猪肉”和注水猪肉等不合格肉流入市场的行为;严厉查处缺斤短两、以次充好等损害消费者权益、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严厉查处用不合格猪肉卤腊加工成品出售的行为;严厉查处无照经营猪肉等违法行为。

工商总局:违法经营“问题猪肉”将严惩不贷
当前各地猪肉价格出现不同程度上涨,个别地区出现病死猪肉、高温猪肉、注水猪肉等不合格商品流入市场的事件,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副局长刘凡5日在广东考察工作时要求,各地工商部门要严防死守不让“问题猪肉”流入市场,对“问题猪肉”的违法经营者将严惩不贷。
青海省工商局严防注水肉等不合格猪肉流入市场
针对近期青海省各地猪肉、禽蛋及其制品等价格出现一定幅度上涨的情况,为切实维护好猪肉市场秩序,规范交易行为,6月4日,青海省工商局执法人员深入西宁莫家街、水井巷市场,着重检查猪肉和禽蛋等副食品供应情况,严防注水肉等不合格猪肉流入市场。
海南省工商部门采取措施严防不合格猪肉流入市场
海南省工商局日前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工商执法部门加强对猪肉和禽蛋等副食品市场的监管,严格市场准入管理,严防注水猪肉、病死猪肉和不合格猪肉趁涨价之机流入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