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呼和浩特8月18日电(记者 张丽娜)“积极扶持生猪品种改良和规模化生产,预算年度内基本建设资金投入500万元支持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的建设”。8月17日,内蒙古自治区出台了关于促进生猪生产发展、稳定市场供应的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作出的具体政策规定主要有,认真落实国家补贴政策,积极扶持生猪生产,每头能繁母猪补助50元,其中国家财政补贴30元,自治区财政和盟市财政共同补贴20元。
自治区要求各级财政要及时足额落实能繁母猪补贴资金,尽快直接发放到养殖户;尽快建立能繁母猪保险制度,帮助养殖户规避疫病等风险;对生猪调出量大的旗县、农牧场实行奖励扶持政策,投入5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改善生猪生产条件、加强防疫服务和贷款风险、保费补助等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