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上海9月26日电(记者 高路、俞丽虹)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人26日在上海市政府新闻发布会上表示,上海正研究建立“最低薪酬制度”,作为对现行最低工资制度的补充。
据悉,“最低薪酬”将包括最低工资、最低社会保险缴费和最低福利津贴三个方面。
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鲍淡如说,由于后两个标准自1995年确定之后就一直没有变动,近年来越来越难以适应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物价水平和居民消费支出水平。为此,上海计划将劳动者“薪酬”的各个组成部分逐步纳入增长机制,实现与经济发展全面“水涨船高”,以更好地保障低收入人群的生活。
上海于1993年在全国率先推出最低工资制度,目前已是第15次提高标准。
在26日的新闻发布会上,上海公布了《上海市发展和谐劳动关系三年行动计划》,提出上海未来三年内将基本形成一线职工“涨工资”机制。这一机制的内容,包括全市企业职工工资增长幅度与同期全市生产总值增长幅度相适应,企业工资收入分配差距趋于合理,经营者收入与一线职工收入形成同向联系等。
上海:明年建立社保基金信息披露制度
新华社上海9月26日电(记者 高路、俞丽虹)在26日举行的上海市政府新闻发布会上,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鲍淡如表示,备受关注的上海社保基金目前已通过财政专户管理收支,明年还将建立社保基金的信息披露制度,接受公众监督。
鲍淡如说,信息披露的具体内容,包括基金的年收入是多少、总支出是多少、收入来源中单位和个人缴费各占多少、财政补贴有多少等。
据介绍,目前上海各项社保基金已全部通过财政专户进行管理。社会保险费不再从收入账户直接支出,而必须全部转入财政专户,支出时须经依法申请才可转账。同时,上海社会保障监督委员会将在社保基金的征缴、管理、运营、支出各个环节加强监督。
鲍淡如表示,国家在1999年规定,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这五项社会保险基金不允许投资运营,在有节余时,保值方式只有存银行、买国债两种。上海也正按照这一规定执行,目前没有提取资金用于投资。在社保基金之外,上海的企业年金也正按照国家规定进行市场化运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