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拉萨1月10日电(记者边巴次仁)西藏将从2008年1月开始,首次开展长达一年之久的全自治区范围污染源普查工作。这是记者从10日在拉萨召开的西藏自治区第一次污染源普查动员大会上了解到的。
这次普查工作的前期准备工作是从2006年10月开始的,到2008年1月初,西藏完成了组建普查机构、污染源摸底清查工作,掌握了普查所需的基础材料,并制定了污染源普查实施方案。
西藏自治区环保局局长张永泽说:“根据前期工作的结果,现已初步查明西藏有工业污染源1081个、农业源1686个、生活源14561个、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6个。此次普查的对象就是西藏自治区行政区域范围内的上述4种污染源。”
这项普查工作将以县域为单元,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通过入户调查、填报表格,污染源数据按照现场监测与物料衡算及排污系数计算相结合等方式,获取数据。
为确保能够获得真实准确的污染源数据,排除人为干扰,这次普查特别规定普查所得数据和资料,不作为普查对象是否完成污染物总量削减计划的依据,也不作为对普查对象实施行政处罚和征收排污费的依据。
西藏自治区副主席宫蒲光说:“污染源普查工作具有重要的意义,普查成果能为西藏制定污染防治规划、产业发展规划、城市规划、加强污染源监督等提供基础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