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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低保家庭可优先享受廉租房实物配租和补贴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8年04月04日   来源:新华社

    新华社济南4月4日电(记者 董振国)记者从山东省政府获悉,这个省近日出台了廉租房保障办法,其中,城市低保家庭可优先享受廉租房实物配租和货币补贴。

    山东省的廉租房政策将采取货币补贴与实物配租相结合方式。山东省规定,实物配租应当优先面向已经登记为廉租住房保障对象的孤、老、病、残等特殊困难家庭,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及其他急需救助的家庭。有条件的地方,对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可以免收实物配租住房中住房保障面积标准内的租金。

    山东省还规定,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根据登记的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收入水平、住房困难程度和申请顺序以及个人申请的保障方式等,确定相应的保障方式及轮候顺序,并向社会公开。对已经登记为廉租住房保障对象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凡申请租赁住房货币补贴的,要优先安排发放补贴,做到应保尽保。

    目前,山东省所有县、市、区已全部建立廉租住房制度,截至去年底,共为2.8万户低保家庭提供了廉租住房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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