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今日中国>> 中国要闻
 
甘肃对灾区农村民房重建按危房等三情况进行评估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8年06月18日   来源:新华社

    新华社兰州6月18日电(记者连振祥)甘肃省对灾区农村民房重建维修,将按照倒塌、危房和可维修三种情况进行评估,日前出台的《甘肃灾区农村民房重建维修评估办法》对此进行了明确规定。

    这一《办法》明确了重建维修评估的范围和内容,即只限于地震灾区农村居民的居住用房。对长期不居住人的房屋,因灾损坏的;有新住旧,旧房因灾损坏的;因灾损坏的独立的厨房、牲畜棚等辅助用房,活动房、工棚、简易房和临时房屋,不列入评估范围。

    《办法》规定,对已经倒塌和评估认定为无法维修的危房列为重建范围;对评估认定可维修的房屋列为维修范围。对需要整村原址重建、异地整村新建和分散新建的村,按照有关规定程序批准后直接纳入重建范围,不再进行评估。

    重建维修评估以村委会为单位。村委会成立重建维修评估小组,由村民代表会议推荐产生,一般应由村干部、老党员、群众代表、本村技术工匠以及县建设、地震部门技术人员和驻村干部组成,人数在11至15人为宜。评估小组负责确定重建维修对象,提出评估结论和补助意见,并将结合群众民主评议的形式进行。评估结果将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示。

    据了解,汶川地震使甘肃省倒塌房屋132.2万间,需要紧急转移安置164.1万人。 

 
 
 相关链接
· 甘肃陇南地震灾区将建4.5万套活动板房
· 四川甘肃陕西受损商业网点13.8万家 损失约267亿元
· 甘肃发出通知决定建立住房价格信息统计报告制度
· 第三批军队抗震救灾心理服务专家组赴甘肃灾区
· 甘肃灾区仍缺少活动板房用于学校、医院等建设
· 甘肃灾后重建计划正式出台 3年完成恢复重建工作
 图片图表
 栏目推荐
领导活动 人事任免 网上直播 在线访谈 政务要闻 执法监管
最新文件 法律法规 央企在线 新闻发布 应急管理 服务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