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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62万城市学生义务教育阶段今秋起免交学杂费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8年08月28日   来源:新华社

    新华社乌鲁木齐8月28日电(记者王大霖)从2008年秋季学期开始,新疆将有62万城市学生义务教育阶段免交学杂费。

    据自治区教育厅介绍,新疆免除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工作共涉及全区城市和县级区的441所学校,其中公办学校377所,民办学校64所。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的有关规定,对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政策家庭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将继续免费提供教科书,还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寄宿学生补助生活费用。为此,新疆每年免除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补助资金就需1亿零60万元。

    自治区教育厅党组书记赵德忠说,从今年秋季开学起,新疆各地要一律停止收取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学校只能按照规定的标准收取教科书费、作业本费、借读费、寄宿学生住宿费,除此之外不得出台任何收费项目。

    此外,新疆近期将停止对中小学教辅材料的目录管理,由学生直接在新华书店自行选择,学校不得向学生统一收费和组织订购教学辅导材料和用具。对符合当地政府规定接受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将按照就近入学的原则安排在公办学校就读,并免除学杂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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