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长春11月28日电(记者王晓明)为解决农民贷款难问题,打破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瓶颈,吉林省日前决定加大金融机构支农力度,推进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同时加快农村信用体系建设,以这3个“支点”构建现代农村金融制度。
日前,吉林省出台了关于《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实施意见。意见就构建现代农村金融制度提出,首先要加大金融机构支农力度。加快推进与开发银行、农业发展银行开展的共建合作项目。农业银行要以“惠农卡”为载体,增加贷款投入,发挥在农村金融体系中的骨干作用;农业发展银行要加大政策性金融对农业开发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中长期信贷支持力度。邮政储蓄银行引导邮政储蓄资金回流农村。规范发展多种形式的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和以服务农村为主的地区性中小银行。积极发展村镇银行,推进农村资金互助社试点。
其次要推进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大力推广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和农户联保贷款。鼓励金融机构积极推行促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的信贷模式。创新贷款担保方式,扩大有效担保品范围,积极推进和完善多元化的农村信贷担保体系建设。
据了解,吉林省打算依托省级综合性投资融资平台,搞好资金融通,重点支持现代农业发展;积极组建省牧业贷款公司,推进省牧业担保方式创新;探索发展基于订单与保单的金融工具,提高农村信贷资源的配置效率,分散农业信贷风险;创新农业投融资机制,逐步构建起银行贷款、担保支持、企业(农民)受益、财政贴息的“三农”融资体制;加强农产品期货市场建设。
此外,还要加快农村信用体系建设。进一步扩大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在农村地区的信息采集和使用范围,引导金融机构建立健全农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和涉农企业的电子信用档案,推动建立农村信用信息共享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