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杭州12月13日电(记者岳德亮)浙江省政府日前出台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
预案规定每年12月1日至次年3月30日为浙江雨雪冰冻灾害防御的关键期,并根据灾害影响范围和程度,将冰雪灾害分为特别重大雨雪冰冻灾害(I级)、重大雨雪冰冻灾害(II级)、较大雨雪冰冻灾害(III级)以及一般雨雪冰冻灾害(IV级)四级,并规定将气象条件作为独立的预案启动标准,一旦气象监测或预报达到既定指标,即可启动相应等级的灾害应急响应,组织领导和指挥协调冰雪应急处置。
根据预案,今后应对重大及特别重大的冰雪灾害,浙江省政府将根据实际需要成立浙江省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还将设立专家咨询机构和各地应急机构。
预案还要求,受灾地市政府及省指挥部成员单位要及时收集本地区(本行业)受灾情况,在2个小时内将气象信息、交通信息、公共设施信息、农林信息等报送指挥部办公室。预案同时明确要求,加快全省突发公共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建设,完善灾害信息收集评估与预警系统,以提高对冰雪灾害的预警能力。
此外,当外省冰雪灾害对浙江造成影响时,浙江也将及时启动应急预案。该预案首次将适用范围由浙江省内冰雪灾害延伸到本省以外发生的、造成或者可能造成本省与外省重要交通干道中断、严重影响交通运输的冰雪气象灾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