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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从2009年开始将对多项涉企收费实行减半征收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8年12月22日   来源:新华社

    新华社厦门12月22日电(记者项开来)记者从21日召开的厦门市经济工作会议上获悉,从2009年开始,厦门市将对企业工伤保险金、生育保险金等多项涉企收费实行减半征收,以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

    厦门市市长刘赐贵表示,明年厦门市将对企业工伤保险金、生育保险金、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人事代理服务费实行减半征收,但保持原有待遇,减半征收期限暂定一年。同时,对企业和个人缴纳的失业保险金,明年将返还50%用于开展提高职工劳动技能培训,最大限度降低失业比例。

    据介绍,厦门市明年还将对报关单预录费、厂(场)内机动车辆检验费、起重机械监督检验费、电子口岸的电子数据传输和处理费、客户端基本使用维护费等实行减征。

    受全球金融危机的影响,经济外向度较高的厦门市进入今年第四季度,各项经济增长指标呈现下滑。截至11月末,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中有45.6%减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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