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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民政部门:困难群众将获4个月临时物价补贴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0年12月07日   来源:新华社

    新华社南宁12月7日电(记者向志强)为缓解物价上涨给困难群体生活带来的影响,广西将从今年11月起至明年2月,对城乡困难群众和重点优抚对象发放4个月临时物价补贴。

    据广西民政部门介绍,临时物价补贴的发放对象为: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供养对象、陆地边境0至3公里范围内的农村居民和重点优抚对象。其中,城市低保对象、农村五保供养对象、重点优抚对象按每人每月15元的标准发放;农村低保对象和陆地边境0至3公里范围内的农村居民按每人每月10元的标准发放。

    广西民政部门表示,各地将在本月20日前将临时物价补贴全部发放到群众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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