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1月2日电(记者卫敏丽)民政部有关负责人近日表示,2010年11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孤儿保障工作的意见》正式下发,对孤儿安置、基本生活、教育、医疗、就业、住房等政策措施作了全面安排和系统规范,标志着目前我国孤儿福利保障体系已全面建立。
据介绍,民政部、财政部又联合下发《关于发放孤儿基本生活费的通知》,中央财政安排25亿多元专项资金补助各地发放孤儿基本生活费,其中,对东、中、西部孤儿每月分别补助180元、270元、360元。
同时,孤儿最低养育标准逐步落实。据了解,宁夏率先在全区建立散居孤儿最低养育津贴制度。内蒙古区级财政专项列支孤儿保障经费。山东威海、济南、烟台等地市、县两级财政安排专项经费落实孤儿最低养育标准,并列支工作经费。
此外,“明天计划”、“重生行动”、脑瘫儿童康复、艾滋病致孤儿童保护等专项工作继续实施。青海玉树地震、甘肃舟曲山洪泥石流自然灾害致孤儿童得到妥善安置,成年前每人每月可享受600元补贴。

国务院召开电视电话会议 部署加强孤儿保障工作
回良玉强调要建立健全孤儿保障制度,促进孤儿身心健康成长

12月30日,国务院召开全国加强孤儿保障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回良玉出席会议并讲话。新华社记者 庞兴雷 摄
国务院12月30日召开全国加强孤儿保障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回良玉在会上强调,加强孤儿保障工作,建立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孤儿保障制度,是党中央、国务院顺应时代发展作出的一项重要制度安排,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一项重大任务。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孤儿保障制度,全面落实孤儿保障各项任务,确保相关政策措施惠及每一个孤儿,促进孤儿身心健康成长。>>>详细阅读
人民日报评论:让孤儿能更加幸福更有尊严地生活
孤儿是社会上最弱小、最困难的群体。党和政府历来关心和重视孤儿福利事业。
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孤儿福利事业取得了长足进展,孤儿生活状况得到了明显改善,但总体看,孤儿保障体系还不够健全,保障水平还有待提高。
为了让广大孤儿更多分享改革开放的丰硕成果,更加健康幸福成长,国务院办公厅日前正式下发《关于加强孤儿保障工作的意见》。《意见》提出,要建立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制度,维护孤儿基本权益,使其生活更加幸福、更有尊严。2010年中央财政已下达25亿元专项补助资金用于为全国孤儿发放基本生活费补助,这意味着孤儿问题已经提到我国政府最高层的议事日程。建立孤儿保障制度,由政府承担起孤儿养育的主导责任,标志着中国的儿童福利事业进入一个新的历史时期。 >>>详细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