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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总局:2011年通过三项措施保障市场消费安全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1年03月14日   来源:新华社

    新华社北京3月14日电(记者 张晓松)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副局长王东峰14日表示,今年各级工商部门将通过突出抓好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深入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继续加大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力度等措施,积极依法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更好地保障市场消费安全。

    王东峰是在14日召开的“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座谈会”上作上述表示的。

    在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方面,今年将继续深入开展农村食品市场、乳制品市场专项整治执法行动,流通环节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集中整治执法行动,以及对重点食品品种和重点区域、重点场所食品经营以及季节性、节日性食品市场的专项整治执法行动,严厉查处食品安全违法案件,切实维护食品市场秩序。

    在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方面,今年将以商品集散地和违法行为易发、高发地为重点地区,以汽车配件、手机、服装、建材、家用电器、消防产品等为重点商品,集中执法力量,强化对集贸市场、商场、超市等经营场所的监督检查,扎实开展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打击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行为。

    在服务领域消费维权方面,今年将针对服务领域消费纠纷的特点,加大对服务领域虚假宣传、虚假广告等消费侵权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依法强化对服务合同的监督管理;同时,积极会同相关行业组织,引导服务行业加强自我管理,依法规范服务领域经营行为,为促进服务业加快发展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

    2010年,全国工商机关共查处食品违法案件9.4万件、销售假冒伪劣商品案件11万件、服务领域消费侵权案件1.9万件、不正当竞争案件3.2万件、商标侵权假冒案件4.9万件、广告违法案件4.7万件、传销案件1794件,进一步规范了市场经营秩序,有力地保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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