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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高校毕业生到中小企业就业享“国有”待遇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1年07月31日   来源:新华社

    新华社兰州7月31日电(记者 姜伟超)为促进大学生就业,甘肃省近日出台一系列措施,拓宽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接收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渠道。根据这些措施,高校毕业生到中小企业就业的,在专业技术职称评定、科研项目经费申请、科研成果或荣誉称号申报方面,享受与国有企事业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为拓宽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接收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渠道,缓解大学生就业压力,甘肃省政府近日下发了《关于进一步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意见》。意见规定,企业招用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可按规定享受相关就业扶持政策。对招收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企业,可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对招收高校毕业生达到一定数量的中小企业,各级财政应优先考虑安排扶持中小企业发展资金,并优先提供技术改造贷款贴息。

    同时,《意见》指出,劳动密集型小企业招用登记失业高校毕业生等城镇登记失业人员达到规定比例的,可按规定享受最高为200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扶持;高校毕业生到中小企业就业的,在专业技术职称评定、科研项目经费申请、科研成果或荣誉称号申报方面,享受与国有企事业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各级人力资源公共服务机构,将积极为高校毕业生提供档案管理、人事代理、社会保险办理、职称评定以及权益保障等方面的服务。

    甘肃省人社厅厅长庞波表示,当前甘肃省内高校毕业生预计每年待就业人数在18万人左右,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面临严峻形势。中小企业是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的重要渠道,积极探索建立支持高校毕业生到企业就业和鼓励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的长效机制,进一步改善中小企业发展环境,将落实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与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结合起来,将会鼓励企业积极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形成有利于高校毕业生到企业就业的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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