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就业结构显著优化
旧中国,不仅就业规模小,就业结构也很不合理。新中国成立以来,随着社会经济的飞速发展和就业规模的不断扩大,就业结构也明显改善。
(一)城镇就业比例迅速上升,城乡结构发生巨大变化
新中国成立以前,我国基本上处在农业社会,城镇就业比例很低。1949年,全国城镇就业人员只有1533万人,仅占全国就业人员的8.5%,绝大部分劳动者在乡村就业。新中国成立后,随着国民经济的逐步恢复,特别是工业化进程的加快,在城镇大量失业人员得到安置的同时,也吸引了大量的农村劳动力到城镇就业。到1962年末,城镇就业人员已达4537万人,占全国就业人员的比重上升到了17.5%。改革开放后,随着经济的持续、快速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城镇就业人员迅速增加,到2008年我国城镇从业人员已经达到30210万人,占全国就业人员的比重达到了39%。
(二)非农产业迅速发展,产业结构变化显著
新中国成立以前,我国的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十分落后,绝大部分劳动者以务农为生。1952年全国就业人员的83.5%从事第一产业,第二产业、第三产业就业人员只占全部就业人员的7.4%和9.1%。新中国成立后,我国迅速建立了完整的工业体系,促进了二、三产业就业人员的迅速增加。1978年末,第二产业的就业比例上升到17.3%,第三产业的就业比例达到了12.2%。特别是改革开放以后,针对过去产业结构偏重少轻的情况,将发展重点转向与人民生活密切相关的轻工业、商业、饮食业、服务业、修理业以及制约国民经济发展的交通运输、邮电通讯、金融保险等行业。经过30年的不懈努力,结束了长期困扰我国的商品短缺局面,人民生活迅速改善,能源、交通、邮电等基础设施的“瓶颈”制约也逐渐得到缓解,产业结构逐步趋向合理,就业人员的就业结构发生了显著变化。2008年,我国全部就业人员中,从事第一产业的有30654万人,占39.6%;从事第二产业的有21109万人,占27.2%;从事第三产业的有25717万人,占33.2%。与1952年相比,第一产业下降了43.9个百分点,第二、三产业分别上升19.8和24.1个百分点。

(三)多种经济成份共同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的就业比例迅速上升
新中国成立初期,个体私营经济在我国国民经济中还占有相当的比重,个体劳动者占城镇就业人员的比重在50%左右。但是,由于过分强调公有制,导致了个体私营经济的全面萎缩。到1978年,全国40152万就业人员中仅有个体就业人员15万人,其余都在国有和集体单位中就业,个体就业人员占全国就业人员的比例不到0.04%。改革开放以后,随着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并存的经济制度的确立和“三结合”就业方针的实施,我国就业管理体制和人们的就业观念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自谋职业、自主创业成为重要的就业方式,越来越多的人进入到混合经济单位及私营个体经济单位就业,非公有制经济单位就业人数迅速增长。到2008年,城镇非公有制经济就业人员的比重从1978年的0.2%增加到2008年的74.8%。其中,股份制经济单位就业人员从无到有,已达到840万人,占城镇就业人员的2.8%;外商及港、澳、台投资经济单位从业人员达1622万人,占城镇就业人员的5.4%;私营个体经济从业人员达8733万人,占城镇就业人员的28.9%。20世纪90年代以来,私营个体经济平均每年创造的就业岗位近450万个,占全部城镇就业人员年均增加量的60%以上。
非公有制经济在创造就业岗位、吸纳失业人员、促进社会稳定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四)从业人员素质普遍提高,高素质人才比例上升
新中国成立前,我国的文化教育十分落后,劳动者普遍处在文盲半文盲状态,接受过高等教育的人更是凤毛麟角。新中国成立后,我国在努力发展正规学校教育的同时,还通过举办“扫盲班”、“夜校”等多种形式,使劳动者的文化素质很快得到了显著提高。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教育事业进一步发展,加之市场竞争就业机制的逐步形成,劳动者为了增强自己在劳动力市场上的竞争力,更加注重自身素质的提高,我国就业人员整体素质有了明显提高。2008年,我国就业人员平均受教育年限已达8.5年,比1982年的5.8年提高了2.7年。在全部就业人员中,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者所占比重由1982年的0.9%,上升到6.7%;高中文化程度的由10.5%上升到12.5%;初中文化程度的由26%上升到47.8%;小学文化程度的由34.4%下降到27.7%;文盲及半文盲由28.2%下降到5.3%。高素质人才占就业人员的比例明显上升,其中大专及以上所占比例上升较快,文盲半文盲所占比例大幅下降。